重要的“技術問題”,慈禧和關卓凡兩個,在那張大大的四柱床上,魚水合歡之餘,濃情愜意之際。倒是有過一番“熱烈的討論”。
話頭是慈禧挑起來的。
“姜德是漢人,玉兒指給了他。就得給他抬旗,你倒看看,抬到哪兒好一點?”
姜德是漢人,“抬旗”就是抬成“漢軍”。“抬到哪兒”,說的是“抬進”哪一旗——當然是鑲白、正藍、鑲藍、正紅、鑲紅這“下五旗”中的某一旗;正黃、鑲黃、正白這“正三旗”,暫時是輪不到他的。
這個事,慈禧心裡其實已有定案,想來關卓凡要說一句“自然要請太后做主”,那麼就順理成章說出自己的安排。誰做玉兒的老公聽你的,她老公抬到哪一旗,可得聽我的了!
關卓凡沉吟片刻,說出的話,卻大大出乎慈禧的意料。
“臣有一個想頭,也不曉得合不合適?臣以為,這個‘旗’,竟可以不抬!”
慈禧愕然:“滿漢不通婚,不給姜德‘抬旗’,這頭婚事,怎麼‘拴’在一塊兒啊?你……難道變了主意了?”
“指婚”又稱“拴婚”。“上頭”一手男家,一手女家,拉攏過來,“拴”在一起——這“拴婚”二字,倒是形象得很。
關卓凡說道:“太后誤會了。臣指的,是‘滿漢不通婚’這個規矩。”
慈禧怔了一怔,說道:“你想動這個規矩?卓凡,這是祖制,輕易不好動的!再說,又有什麼這樣做的必要呢?”
聽得“卓凡”二字,關卓凡手上用力,將御姐光潔柔滑的身子,往自己的懷裡摟了一摟。
慈禧輕輕地“嚶嚀”了一聲。
“太后厪念,臣心感得很。不過,‘滿漢不通婚’這個規矩,說是‘祖制’,大約是個誤會。”
聰明的御姐被他弄糊塗了:“誤會?怎麼會呢?”
關卓凡鄭重說道:“臣查過典籍文件,‘滿漢不通婚’,《大清律例》裡面是沒有的;這五個字,也從未在任何一份上諭中出現過。非但如此,順治五年,世祖還曾諭禮部:‘方今天下一家,滿漢官民皆朕赤子,欲其各相親睦,莫若使之締結婚姻。自後滿漢官民,有欲聯姻好者,聽之。’”
典籍文件神馬的,聖母皇太后是很不熟悉的,聽了關卓凡這番話,愕然不知所對。關卓凡當然不可能胡編亂造,可是——
過了好一會兒,慈禧方才說道:“那這是怎麼回事呢?大夥兒不都是……這麼做的嗎?”
關卓凡說道:“只好說是‘約定俗成’了。臣的印象裡,開國以來,朝廷的法度,只有過兩次,明確規制滿漢通婚。一次是乾隆五十七年,定宗室覺羅不得與漢人結親——請太后留意,宗室覺羅之外的旗人,是不在禁制之中的。”
“第二次,是道光二年,《戶部則例》卷一《旗人嫁娶門》定,‘在京旗人之女,不準嫁於民人為妻’——‘民人’就是漢人——如果一定要嫁,該女子就要‘出旗’。太后請留意,這兒的規定,僅限於在京旗人,並不包括京外的旗人。還有,‘出旗’的規定,只及出嫁女子一身,不關她父母兄弟的事情。而且,太后也曉得的,對於貧苦旗人來說,‘出旗’也實在算不得什麼嚴厲的處分——有的人說不定正中下懷呢。”
慈禧“嗯”了一聲。
“有意思的是,這個《戶部則例》,同時還規定,‘若民人之女與旗人聯姻者,該族長佐領詳查呈報,一體給予恩賞銀兩。如有謊報冒領,查出從重治罪。’就是說,如果漢女嫁給旗男,不但不禁止,還要給予獎勵。”
慈禧輕輕地“喲”了一聲,想了一想,笑道:“這是‘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意思了。不過,如果‘肥水’從外邊流進自家田地,那是很樂意的。”
關卓凡笑道:“太后聖明!況且,《戶部則例》云云,是每年都要修訂的——這是個筆帖式就能幹的活,實在連‘法條’都夠不上,怎麼能夠算是‘祖制’?”
慈禧沉吟道:“你的意思,是在‘指婚’的懿旨上面,加一句話,玉兒不必‘出旗’?嗯,算是給她一個特別的恩典?”
關卓凡暗贊御姐聰明,說道:“太后聖明!”
慈禧說道:“可是,同樣是做人情,做給姜德,不是更好些嗎?況且,‘抬旗’是多給了一份東西,‘不出旗’不過維持原先的局面。嗯,似乎是‘抬旗’的這份恩典,來得更光鮮些吧?”
關卓凡的手,探到慈禧胸前,溫香軟玉,捏了一把,嘴裡笑道:“太后的算盤,打得真正是響,臣拜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