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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4部分

的作用。

5年前,6年前的米爾沃爾。領先之後可以打防守反擊。可是今天的米爾沃爾,就算領先。也要投入進攻,不能撤得太明顯,起碼是在攻守平衡那個檔次,不然。這就太過功利了,功利的,就是大眾通俗的,而不會顯得多麼超脫凡塵的與眾不同。

就像米爾沃爾兩球領先後,後場防守球員不進攻,以中場阿隆索為分水嶺,進攻時。他肯定要過中線推進上去,加上前腰和三叉戟,這就是5人進攻,面對布萊克本7人防守線。這5人在缺乏進攻空間的情況下,就很難打出非常有威脅的進攻,但並不是寸步難行。

奧德里奇之所以不糾正c羅的說法,因為是有一定道理,布萊克本這種長傳衝吊,看上去很大程度就是博運氣。

用奧德里奇的說法,就是混進球。

這種“混”,可以理解為意外進球。

比如在沒有射門角度的情況下強行起腳遠射,打在防守球員身上變向,變成了助攻隊友得分,這種進球,就屬於混,因為本身隊友之間並不是在尋求配合,再來一百次,一千次,可能都不會出現這樣的進球。

又比如防守球員解圍踢疵,給對手抓住機會破門,你也無法將這歸納為預料中或者球隊既定戰術想要打出的效果。

“重點不是他們用什麼方式,而是,他們的確將扳平比分的機率提高了。我問你,你知道米爾沃爾在進攻次數與進球率之間的關係嗎?”

奧德里奇的問題把c羅問懵了,他反問道:“這有關係?有效的進攻就能進球,無效的進攻就不能進球。”

“不,你只看到了表面,的確,進攻打成了就有進球,打不成就無功而返,但我告訴你,米爾沃爾平均每場比賽的進攻次數是71次,威脅進攻次數是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