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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的歌聲很有京劇的範兒,還以為她在唱中國的國粹——京劇呢!只是這時臭名昭著的“馬懷”組合已經成為金一般的事實,懷特想單飛都飛不起來了。這女怕嫁錯郎,男怕入錯行啊!所以後來提起此事,懷特就連聲哀嘆自己上了一條被切斷後路的賊船。

(歪豬:話說咋就沒人理睬俺發的那個英雄帖呢?是不是嫌棄這隻有點殘疾的狗狗啊?或是,嫌棄的是——俺???嗚嗚,不帶這樣的啊!今天給大家推薦一本《大惡魔》,這還是我弟弟告訴我去看的,玄幻類書籍,挺不錯的!不是那種無敵型的,進階還比較合理。其實推薦的都是還偏冷的書,一些大熱的作品比如《重生在康熙末年》、《重生之大涅槃》、《獵國》等書就不寫了,相信很多人都在看的!女頻的書,我一般選擇看完本的。明天下午有課,上完後要回家看俺的親親老弟,他畢業了,馬上要去寧波工作了。還有俺那花錢找罪受的老媽也旅遊回來了,問問她坐飛機的感受哈!嘿嘿,俺還沒做過呢?嗚嗚……我要坐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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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背靠大樹好乘涼

更新時間2010…5…28 12:02:40 字數:2265

回到姑媽家後,馬祥已經收拾好了東西,就等馬佳回來走人。馬佳一聽可不幹了,自己還要把那隻小狗一塊抱回家呢!這一走,下週又得來抱,天哪!想著那輛搖搖車她就打心底滲得慌啊!所以馬佳怎麼說也不走,可憐巴交的說了一通軟話,祥爸倒是有點猶豫了,可把電話一打回家,這事就沒得商量了。

羅媽一聽馬佳要請假,開始還以為她貪玩,就不同意,說耽誤課程。後來聽說是因為一隻小狗,更加堅定的表示不準。因為羅媽禁止馬佳在家養小動物,準確的說是除了金魚,王八之類的小動物。其實羅媽並不是不喜歡小動物,她是在農村長大的,家裡少不得會養些家狗,家豬,家鴨,家雞,家兔的,她到現在還念念不忘一隻有著長長卷毛,遍體通黃的狗,經常說那隻狗有多聰明多懂人話的軼事。她的反對基於以下幾條十分有道理的原因:

第一,養寵物不如養人。有那養貓養狗養小鳥的時間和金錢還不如去孤兒院或是資助幾個困難生,人總比畜生重要吧!

第二,養寵物容易招病菌。動物身上自帶的那些不說,還會到處拉屎拉尿的,多不衛生啊!還有,那些小貓小狗和人鬧的時候要不小心把人給咬一口,那就是自找罪受了。

第三,寵物活的時間不長,到時候養出感情了難傷心。原來那隻黃狗就是活了十多年老死的,村裡的人都說這種狗吃了最滋補不過,可外婆一家是狠不下這個心的,還是給埋了,可一天不到就不知被誰給挖了出去。所以養只烏龜她還是同意的,活得長,不亂跑,養在家裡方便又吉利。

第四,寵物的繁殖能力太強悍了,要是隻母的到時候生出一窩來怎麼辦?是隻公的老發qing,叫著煩躁!難不成去閹了它?

馬佳也知道羅媽說得有道理,可她就是非要這隻小狗不可。若在重生前,自己肯定就聽了媽媽的話了。可自己重生後,有些話想找個傾訴的人都沒有,有時候還真憋得慌,難不成讓她滿大街地嚷嚷“我重活了一遍啊!”、“我是穿越人士啊!”……估計真這樣做了,離進瘋人院也不久了,即使她用事實證明了,百分百也會被送到某某科研機構去。寫日記?得了吧!家中還有啥東西能逃得過羅媽的那雙如來神手?藏哪都能給你翻出來!人家可不管什麼“侵犯個人隱私是一種違法行為”,她就認一個理:我生你養你教育你,咋連你的日記都不能看啦?父母總要及時掌握子女的思想動態吧!再說,你個小鬼羅斯有啥秘密可言?難不成還想搞早戀?

所以小狗好啊!聰明聽話招人疼不說,對著它傾訴完後,還不用擔心它會亂說話。嘿嘿,說了也沒人能聽懂,汪汪汪!嗯,這狗的聲音也吉利,確實要旺!

不管怎樣,馬佳就堅定了一個決心:死賴到底!於是乎,兩母女在電話中槓上了,誰都不肯妥協一步。馬佳見羅媽那邊軟硬不通,摸著腦袋就鑽進了臥室,哼!我頭疼!(歪豬:老弟,你小時候在親戚家玩得不想回家了就是這樣裝病嘀!別抵賴,老媽可以作證的哈!)

這邊的馬佳有表哥護著,姑媽疼著,才不怕家裡的兩隻老虎呢!更何況最厲害的那隻母老虎不在身邊,佳在外,母命有所不從!完全忘了祥爸急了可是下得了狠手的!

最後還是馬肖雲同志看不過去了,就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