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己之力逆轉了老首輔精心設計的大好局面,被打擊報復實在正常,是個人遇到他這樣的都不能忍。
太后依然沒有猶豫:“準!罷設分票中書。李估數次目無綱紀,誹謗大臣,免去職位差遣,黜落出京!”可謂yu加之罪,何患無辭。
殿中都是明眼人,許道宏大人也沒有站出來力保。這並不表明他已經放棄了李估,再說李估也確實不合適繼續在內廷為官了。
他要當了內閣輔臣,難道還留著分票中書來鉗制自己?況且這個處置比較輕,是可以接受的。所以沒有必要據理抗爭導致再次觸怒太后引發不可預料的更嚴重後果。
太后大概因為一時找不出殺人放火這類更大罪名,只判了李估一個“免去職位差遣”和“黜落”。
這裡面每一個詞都有特指含義。首先,只是免去一切職務和職事差遣,並不是罷官李估仍保魯了官員身份,不過要重新待選上崗。其次,黜落表示要將李大人外放出京,但不得升級。
還要解釋一下,大明官場中因為京官尊貴,所以京官外放只要不是升級,都可視為處罰。
但這樣的處罰也有輕重之分。輕一些的就是黜落,表示你品德或者才幹不足以留京,降到地方使用,例如七品御史降到地方擔任七品知縣,就是黜落處罰。重一些的就是以罪貶謫,一擼到底直接貶成八九品小雜官,著名的楊慎和王陽明都有過此類遭遇。
李估被太后處罰,顯然就是上述兩種情況裡的前一種。別人一想這廝才十九二十歲,就算被降到地方當六品也很惹人眼紅,來日真的太方長了,壓一壓也好,所以也就懶得幫李估說話了。而且以李估的出身,在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