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婚假結束,她馬上就得回到部隊。
想起來,還頗為不捨。
“那就不搬了,等蜜月旅行結束後再搬。”
她在身邊的時間也不長,部隊的規矩不能改,與其浪費時間在搬家上,還不如早點出去旅行。
“蜜月旅行?”方錦蘭有些驚喜,心中甜滋滋的,“我以為就在家宅兩個星期就回部隊去了。”
“我已經安排好了,等吃了飯,我們就走,機票也訂好了。”
“這麼急?我都沒有準備好!”方錦蘭責備地看了他一眼,有些撒嬌的味道。
“我都準備好了。”金閔『摸』了『摸』她的頭頂,“三點的機票,我們還有時間,現在去換衣服。”
方錦蘭“啊”了一聲,迅速跑上樓,三下五除二地整理好自己,然後穿了一身比較休閒的服裝便下樓了。
因為比較急,連妝容都來不及畫,下樓的時候,她還在塗著口紅。
她的膚質很好,所以就算不化妝也沒有任何問題,塗一下口紅,會顯得氣『色』好很多。
每個女人,即使不會化妝,總會那麼幾支口紅。
不過,方錦蘭以前化妝很誇張,整天都是煙燻妝,故作成熟,穿得也是痞裡痞氣的。不過她的樣子本來就小,每次打扮成小太妹都像小孩偷穿了大人的衣服。
如今方錦蘭的審美取向被金閔扭轉回來了,看到乾乾淨淨地下樓的方錦蘭,男人唇角的笑意擴大。
方錦蘭『摸』了『摸』自己的臉,“看著我做什麼?難道不好看?要不要我回去畫個底妝?”
雖然在部隊都練成了糙漢子,但是回家了,她還是得做一個美美的小公舉。
金閔拉住她的手,微微搖頭,抬手擦了一下她唇角多出來的口紅,低聲道:“已經很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