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錦蘭:“……”
問得如此直白,好難為情。
最不可思議地是,金叔叔竟然早就知道金閔的心思,還同意他將她的名字從金家的戶口本里面遷了出去。
金叔叔到底怎麼想的?
金閔突然捉住她的手,“不喜歡我?”
方錦蘭正要搖頭,男人捏住了她的下顎,不准她有拒絕的姿態,“你會喜歡的。”
畢竟他年輕有為,帥氣多金,體力好。征服一個女人,就得在各個方面征服她,除了寧西洲勉強能夠跟自己比上一比,還有誰比他更合適她的?
方錦蘭翻了一個白眼,“你說的不作數。”
金閔道:“要麼,你現在就跟我結婚,要麼你做我女朋友,然後跟我結婚,”
“有區別嗎?”方錦蘭並沒有覺得這是什麼好的選擇。
金閔:“有,第一個,直接結婚,第二個,先做女朋友,再結婚。”
方錦蘭:“……”
她還沒有想好怎麼面對母親。
萬一,兩人真搞出一點什麼事情來,母親很有可能會剁了她,或許直接氣得吐血。
再看看金閔,一副勢在必得,方錦蘭頭疼得很。
這個話題到此結束,金閔沒有『逼』迫她立刻給出答案,因為他深知她心中的顧慮。沒有立刻拒絕,已經是她最好的態度。
做人不能太貪心,一口也不吃不成胖子,慢慢來,今天就先到此為止吧。
金閔低頭,吻了吻她的眉心,“乖。”
方錦蘭:“……”
這次談話雖然她沒有做出正面回應,但是她的態度已經說明了一切,她已經在考慮金閔的提議。
要不要跟他在一起?
金父和母親回來,方錦蘭有種做賊心虛的感覺,總覺得金叔叔的笑容有些詭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