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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就是我們提供產品、商標、人員訓練,其他的商人用錢來買這些東西的使用權,大家共同發財。”

“商標是什麼?”

“類似於招牌,比如陽春堂。”楊鯤鵬解釋的也不清楚,不過幸好趙璞也是腦筋聰明的,稍微想想也就明白楊鯤鵬的意思了。

在這個年代,想要建立這種加盟式的經營,也只有皇帝有這個能力了,其他人的話則很可能反過來被吞併。而且因為錦衣衛的加入,也不怕出錢加盟的商家們在裡邊搗亂。這時代皇帝都有窮親戚,錦衣衛們也多的是生活無著的旁支子弟,現在可是個宗族觀念強盛的時代,斷了親戚朋友的生路,往往比斷了個人的財路更讓人怨恨。

“這倒是好方法,可是如果當地錦衣衛和商人合夥貪汙怎麼辦?”

“這好吧,異地任職啊。而且,我們也不直說異地任職,只說要統一培訓,培訓完之後,就把人送到不同的地方去。到時候都屬錦衣衛了,為了不讓自己的親朋在外地受苦,他們自然也會照應著我們在當地的陽春堂。可是因為不熟悉,一開始絕對是亂不起來的。然後我們還可以讓所有的人員三年一輪換。過段時間,您還能培養些人員放出去查賬,暗訪什麼的。如此一來,不必要的損失雖然還是還是會有,可是卻能夠保持在我們的接受範圍之內。我們還可以設立更高一級的監管部門,然後……”

楊鯤鵬越說越高興,趙璞仔細聽著,不時點頭贊同,楊鯤鵬所說的固然是商人的管理,有很多地方也能用到治國上,兩人研究到後來,趙璞高興的拍了板:“好辦法!那我看這陽春堂北直隸範圍內負責人就是孟昉了!回來讓內府給他個立個皇商的契,錦衣衛那也暗地裡給他個百戶的官職。”

楊鯤鵬自然明白這“暗地裡給他個百戶的官職”是什麼意思,錦衣衛下轄的除了明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