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人死了,搶了能搶的,留下些房契地契的就回去了。唉,這麼大的一個吳家真是說垮就垮了。後來官府來了,將吳宅清理乾淨,吳家人丁向來單薄,也沒什麼旁支可以繼承他家的產業,所以現在吳家那些房契什麼的都放在官府那兒。其實這吳家的莊園倒還真是個現成的地方,但是在下還是勸小姐別去接手,你想啊,這一夜間,那家的主子就全給死了,凶宅啊。”
雖說任清同學穿來時是見過神仙的,可她也只見過神仙沒見過鬼,堅信眼見為實耳聽為虛的她對那凶宅什麼的根本就不信,那女子的最後的話她當然沒聽進去,只知道這是個好機會,揀了個天大的便宜,尋思著等會要去看看。
吃完飯,又在她家的院子裡坐了會,任清看了看日頭,準備起身去吳宅看看,女子見勸不住,只能在一旁默默的嘆了口氣,告訴了她們吳宅的具體位置。
任清從錢袋裡掏出一塊碎銀子遞給那女子,全當中午的飯錢。
可那女子連忙搖手拒絕,“就一頓粗茶淡飯的,這位小姐何必這麼客氣,這麼大塊銀子,在我家吃兩個月都夠了,在下萬萬不能要啊。”
任清笑了笑,如此樸實的人,更不好意思白吃白喝了,將銀子塞到那女子手裡,指著院子旁邊的狗窩說到,“剛才我就看到你家的狗狗了,那窩小狗有兩個月了吧,要是姐姐覺得我給的銀子多了,就再買我一條小狗吧,我正好帶回去給我家夫君解悶。”
其實她家的那狗就是最最普通的中華田園犬,任清給的那塊碎銀子別說買一隻了,就是買那一窩包括那狗爸爸都足夠了。
抵不過任清的執著,那女主人忙從狗窩裡挑了隻長的最漂亮的放任清懷裡,然後還很不好意思的謝任清謝了很多遍。
任清忙抱著小狗帶著蕭雲逃出那農家小院,再被那女主人謝下去,她覺得都可以在她面前插上三根香了,最好再點上一對燭。
“蕭雲姐,這狗狗就叫花妞怎樣?”任清看著這小狗黃白相間的皮毛,認真的說到。
“可是,小姐,這狗是條母的。”蕭雲的神情比任清還要認真,這“花”字不都是用於雄性物種身上嗎。
“那叫花姑娘?”某人的關注點確實與眾不同。
蕭雲瞅了瞅窩在任清懷裡睡覺的小狗,為了不神經崩潰趕忙換了個話題,“小姐,這種狗是最普通的農家狗,公子會喜歡嗎?”
“他會喜歡的。”任清邊撫著小狗的背邊說到,“要是他不喜歡,那等把這狗狗養大了,我們殺狗吃肉好了。”
蕭雲一愣,隨即仰頭看天,自家小姐這是啥邏輯啊。
兩人邊說著話邊往前走,沒過多久就見到了那女子說的樹林,樹林很大,確實如那女主人所說,一條不算窄的路沿著樹林的邊緣蜿蜒向前,等任清和蕭雲沿著那條被前人踏出來的路走過樹林時,便能看到吳宅就在不遠處。
吳宅現在被定義為凶宅,固然這裡裡外外的都不見半個人影,雖然大門緊閉,但是那再高的圍牆也難不倒任清他們,即使任清的武功再差,這翻牆的事情還是沒有問題的。
任清對吳家的房子倒沒有什麼興趣,在人家的莊園裡來來回回的走了一圈,看著平整肥沃的土地任清還是很滿意的,大小也很合適,特別是灌溉設施,什麼水渠水塔的都有,很是完備,任清想著等回去再向自家那當家的彙報一下,就差不多能定下來了。
看著日頭偏西,蕭雲催著任清該往回去了,任清想起早上出門時任巒楚特意說了要等她吃晚飯,所以也沒有耽擱,跟著蕭雲開始原路返回。
還是那片樹林,任清走在前頭,在她懷裡正睡得香甜的花妞突然抬起頭來左右看了看,猛的就從任清懷裡跳了出來,往樹林深處跑去。
“唉呦,花妞,你去哪,別亂跑啊。”在蕭雲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任清已經追著花妞也往樹林深處跑去。
已經深夜了,卻仍然不見任清和蕭雲的身影,任巒楚站在庭院中看向大門的方向,心裡越發的不安。
等看到蕭雲獨自抱著一條小狗出現在家門口時,任巒楚終於鬆了口氣,忙向蕭雲身後看了看,卻不見任清的蹤影,“小姐呢?”
蕭雲“啪”的跪在了任巒楚跟前,“蕭雲該死,公子,小姐丟了。”
“丟了?”任巒楚心裡一緊,身形不免晃動了一下,“怎麼回事?”
“今日,小姐在蒙平城南面找到一處不錯的無主的莊園,看完莊園回來的路上要經過一片樹林,當時小姐抱著花妞走在前面,誰知道這狗突然的就蹦到地上,往林子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