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魚兒客氣的說了句:“還是鍾嬸子想的周到。”
魚兒知道在北宋買賣房屋除了牙儈這個中間人外,還得請雙方族親前來當見證人、以防止日後雙方反悔或是賣方族親*日後前來找麻煩。所以這個族親見證這一條主要是要求賣家那一方、買家這一方倒是可有可無,因此楊家並未請哪位族親前來見證。
這鐘氏辦事如此細心周到魚兒也放心了不少,隨後把契書交給楊四郎、讓他細細的再看一遍,又叮囑楊三郎帶著皮尺前去測量房屋四周的長度、好核對下契書上寫的數字對不對。安排好這些事宜後魚兒才去找楊大柱和劉氏商量,問他們地契上要寫誰的名字。
這房地畢竟不是楊大柱親手掙來的,因此他心裡一直都有著一個小疙瘩,於是眼下一聽魚兒問地契上要寫誰的名字,他當下想都沒想就答道:“地契上就寫你阿母的名字吧!”
一旁的劉氏深知自己丈夫的脾氣,心裡也有著另外一層顧慮,於是也就有沒像平時那樣出言勸解楊大柱,而是十分爽快的直接點頭說道:“那就按你阿爹說的,房地契上就寫阿母的名字上去吧!反正我們是一家人,寫誰的還不都一樣?”
這是父母的決定魚兒自是不會有任何異議,於是那張房地契書上買方一欄、最終寫下了“劉素娘”三個字,最後也是由劉氏在契書上按下了紅手印。劉氏按完後鍾氏也跟著在契書上按下了紅手印,而楊家則當場給了鍾氏五百兩銀子、收下了契書。
但這契書立好、銀子給過後卻還不能算是已經完事了,因為這北宋的地契分“白契”和“紅契”,這兩者之間的最大區別是———“白契”沒有法律效力、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