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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3部分

滿意工作,或是在別處店鋪當夥計的人俱都有了想法。

不認識字沒關係,自然有識字的人看到告示之後與旁人講解,識字,本身也是一種身份的象徵。

更有家大人把孩子從學堂‘借’出來,拉到門口的地方讓孩子大聲念給自己聽,其實便是向別人顯擺,自己的孩子識字多。

告示上的內容很簡單,上面兩個大字,招工,下面一排小子提的是要求,一個是年齡不得小於十六歲,不得高於二十五歲。

另一個是要能吃苦耐勞,每日做工時間最少為九個時辰,如有需要,或許還要多幹活才行。

但對於對方的經驗沒有限制,哪怕是沒有在別處做過工的人,一樣可以到小店中當夥計,此次一共招四名夥計,負責店內的雜事以及送‘外賣’。

工錢待遇看工作的情況來定,但最基本是每天五文錢,其他獎勵暫時不確定,試用三天,招八人,最後留下四人,但招的時候可以在未試用之前允許五十人過來接觸掌櫃的。

告示的內容讓許多有想法的人看到之後,紛紛搖頭離開。

他們認為做事的時間太長,一天九個時辰,還是最少的,只留下三個時辰休息,在小店幹太累了,若是工錢多點還成,一天才五文,一個月還不到一百五十文,明明是欺負人。

至於上面說的獎勵,還不是東家一句話的事情,東家說給你,便會給你,東家不想給,隨便找個理由也能把你的錢給留下。

若是換成十年前,一個月一百文,那是所有人會搶著乾的活,但現在並不是十年錢,隨便找點事情做,一個月也超過一百文了。

哪怕作為一個孩子,學習肯努力,在學堂能夠排進前十名,也會得到資助的商人一百多文的錢財或者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