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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4部分

菜字。”

這個自稱張菜的人誇讚王常的時候豎起大拇指。

小貝等人不出聲。看著張菜,示意他繼續說。

張菜顯得略微有些緊張。連連喘息幾下,平復平復心情。接著說道:“王縣令做菜最好的是他的刀功和油炸。那刀用的好著呢,切蘿蔔,幾根蘿蔔絲加起來還沒有頭髮粗,還有油炸東西,同樣的鍋,同樣的油,同樣的東西,王縣令炸好的吃食外酥裡嫩。

達到什麼程度呢,給你們說個東西,豬肉知道吧,魚肉也知道吧,經過王縣令的手那麼一弄,下鍋再炸,外面豬肉咬一口脆的掉渣兒,裡面的魚肉就是汁兒一樣的東西,那是又香又鮮。…;

吃過的人給作個證,每次王縣令來店裡吃飯,我可是都找過你們過來湊熱鬧。先不說他縣令當的怎麼樣,就說說他做菜的手藝,我給他錢對不對?”

“對。”

“我也吃過。”

“好吃。”

“菜糰子,你別瞎說,王縣令炸的東西好,炒的也比你強,你別給自己臉上貼金子。”

一聲聲的證明響起來,小貝看旁邊的老頭還有那個拄棍的老嫗,見兩人沒有反對,心中便相信了很多。

再好好看看王常王縣令,小貝突然笑了:“哈哈,你是當廚子的還是當縣令的?怪不得白白胖胖呢,你就是個典型的吃貨。縣裡百姓的事情你不管,你沒事跑到人家館子裡面吃東西給別人做菜,你不覺得你當縣令屈才了麼?”

“是,是,吃貨,我是吃貨,我不配當縣令。”王常順著話說。

“我想不明白,你一個吃貨,你怎麼當上縣令的,你應該當廚子才對。”小貝這回鬱悶了,誰把王常弄到縣令位置的,坑人啊。

“考的,開元六年,我明經科四十二名,原來在朝中做事,我發現俸祿太少,我家地的旁邊是其他高官的地。想養豬,人家說有臭味不讓養,想挖個池塘養魚,人家怕池塘的水流進人家的田裡把苗淹死了,不讓挖。

後來我給我頂頭的官連續做了半個月的菜,他才幫忙把我調走。然後汶山縣缺縣令,我又找了人幫忙,調到汶山。這裡我來之前就知道,山中的野味多,還有不少藥材,做吃食正合適。”

王常一說起吃來就要流口水,使勁咽兩下才沒流到嘴外面。

小貝使勁拍兩下腦門:“我…我這…我這真不知道該說啥了,我現在相信張菜的話,你做的菜一定很好吃。一個為了吃而去選擇做官挑地方的人,說他做菜不好吃我都不認為是對的,你是不是從小餓壞了?”

“不是,我小的時候能吃上飯,是我娘,我爹死的早,我娘一個人拉扯我們兄妹六個人生活,那時……”

王常開始講起了家裡的事情,說是他母親為了把他們六個孩子給養大吃了不少苦,以前小時候吃飯他們先吃,吃完了他們母親再吃,如果都吃沒了母親就隨便弄點洗碗水喝,算是吃了。

後來他就對蒼天對列祖列宗起誓,說有一天出息了,絕對要讓母親每天都吃上好東西。沒考科舉之前幫別人抄書,賺了錢買食材回來給母親做,然後大了考科舉。居然考上了。

接著是一邊當官一邊把俸祿買成各種東西給母親還有妻子與孩子吃,只要他在家,就不讓別人下廚。等養成習慣。一天不做菜就不舒服。

無論到什麼地方當官,必然先考慮當地有什麼東西能吃,好帶著家人過去的時候可以吃到美味。

日常生活很節儉,衣服穿破了讓媳婦補一補。吃剩的飯菜不許扔,畢竟以前刷碗水母親都喝,剩菜扔了總覺怕被天打雷劈。

等到了汶山發現野味多了,可是縣裡窮,比起以前差遠來。以前總能在其他地方撈點好處,汶山縣是啥啥沒有。真想貪點,母親又不讓,說是百姓過的苦,花這個錢早晚遭報應,自己寧肯繼續喝洗碗水也不吃貪來的錢買的飯,不然就餓死吧。

於是王常覺得俸祿不夠的情況下換了一種辦法,到縣裡三家不錯的飯館幫忙。賺了錢回頭買食材。到家給家人做了吃。…;

憑藉一個好手藝,幾年來過的不錯,每年都能給母親做兩次熊掌。再隨著公孫末禹的到來,發現鬥不過人家,正好公孫末禹有本事,縣裡的事情便放下了。專心去做菜。

“我真沒做壞事。”王常最後再一次保證。

“你還說你沒做壞事,你這算是無作為。多虧公孫末禹過來,不然縣中的百姓要被你給坑死。”小貝指著王常說道。

“我認罪。我罪該萬死。”王常低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