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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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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總是告訴人家,他叫小手,他有一隻短了一截的手臂。

小時候,他老把它藏起來,很自卑自己跟別人不一樣。長大後,他一直把它露出來,他想,一個人如果喜歡他,一定也會喜歡他這隻手,比如:豆蔻姐姐。

他一邊逗著豆蔻姐姐的第四個女兒,一邊看著豆蔻姐姐大腹便便地在廚房裡忙東忙西,為他張羅吃食。不知道他那位便宜大伯要讓豆蔻姐姐生幾個,一點也不懂得心疼人。

是的,豆蔻姐姐是他大伯曲問情的妻子,也算是他伯孃。但他七歲就喜歡她,大家都說這是小孩子的迷戀,可十一年了,他的心沒有變過。

到底是誰規定了,小孩子的愛就不是真愛?也許孩童的心更純、愛得也更真呢?

“豆蔻姐姐,你什麼時候要休了大色狼改嫁給我?”這句話他問了十一年,也許未來,他還會再問十一年。

“臭小子,叫伯孃!”曲問情以前叫他死小鬼,但他長大了,進步成臭小子。“還有,她不可能嫁給你的,這輩子沒機會,下輩子、下下輩子、下下下輩子,你都別指望了。”

“大色狼,有一件事你忽略了。”而他也是至今才想到。“在我們三人裡,你年紀最長,理當最早死,等你過去,豆蔻姐姐一樣是我的。”

“臭小子,我現在幹掉你,看誰先死?”曲問情挽起袖子。

“跟個孩子,你計較什麼?”豆蔻一指頭打在他額上,然後她端著剛出爐的糖糕,笑得像春風那麼醉人,來到他身前。“餓了吧!先吃塊糖糕墊墊肚子,再過兩刻鐘就可以開飯了。”

“謝謝豆蔻姐姐。”他沒說,長大後,他其實沒那麼愛吃糖糕了,但她做的例外。他想,她就算弄毒藥,他也會喜歡吃的。“豆蔻姐姐,我喜歡你。”

“我知道。”她笑著摸摸他的頭,當他是弟弟在撒嬌呢!他看著她沒有腰身的背影,心在跳。是誰說小孩子不懂愛的?他真的好喜歡好喜歡她——

曲問情本來想打斷他的凝視,想了想,又放棄了,曲家人總是這樣,執著到笨,他是、無心是,小手亦然。但他比他們幸運,他的執著有了依靠點。

他磨蹭著,賴到她身邊,就這麼喜歡她,到片刻不相離,所以……孩子一個接一個出來,這些都是幸福的證明啊!

後記

豆蔻是堅強的。

曲問情是遲鈍的。

曲無心是可憐的。

而小手是無辜的。

故事寫完,我的心得居然只有四句話耶!

好少好少,要想多一點。

我真的很努力哦!我想了兩天,可惜……好吧!我承認,我從來不擅長寫心得。

我在網上看文永遠只有兩句留言輪流換——“大人,你好厲害”、“大人,更新吧!”

看到這種留言想必很飛烏鴉吧?但看在我每一篇更新都留言的分上,就……算了吧!

【天生一對】這系列在設計架構時,本來就不是走歡樂路線。

但《夜奔》寫著寫著,莫名歡樂了起來,是說,我很歡樂啦!

曲問情那種少根筋的個性,實在讓人悲觀不起來。

可整個總結之後,我才發現曲家的人都很少根筋。

曲問情會莫名其妙地跟小孩子較真,常口無遮攔,每天嘰哩咕嚕往外倒東西,偏偏有時候倒的還很沒營養,不怪小手討厭他。

他心思深沉,心機卻少,所以常常會誤會某些事情,比如:他以為曲無心“愛”他。

愛和喜歡還是有界限的。

但如果有一個人每天都在你耳邊說,我喜歡你喔!時常日久,難免引起誤會吧?

曲無心就是這種老把崇拜、喜歡掛嘴邊的人。

可他自己又解釋不清他的喜歡和愛戀是兩回事,直到哥哥走了,他也不清楚哥哥為什麼走,只想著要把哥哥找回來。

這個人的腦子也是缺了一根筋。

小手更不用說了,七歲就懂得喜歡人,到十八歲都沒有改變,他不是腦袋缺根筋,是根本只有一根筋。

但我卻異常地喜歡這三個曲家人。第一,他們長相都很優。第二,悲劇使人難忘,這一家人互相折磨得讓人看了都心碎。第三,我就是喜歡。第四、第五同上。

與曲家人的光輝燦爛相比,豆蔻顯得平凡多了,不管容貌或個性。

但是……怎麼說呢?

有時候,我覺得生活在普羅大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