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她們都是在不同小組,所以即使稍有不和也還不會太難過,現在不只是同個小組,她還是小組長。為了顯示自己的專業以及眼光,寧真永遠不吝於在朱天郡在的場合念上她幾句,吼,真令她吐血。
她一點也不想讓寧真有說她的機會,尤其是在她前夫面前,搞得好像她多沒用,多扯小組後腿一樣,雖說被酸個幾句也不會少一塊肉,但她就是不想。
哎喔,“好用”與“好看”相權衡,有沒有哪種方法能兩者兼得?
想要熊掌也要魚哪。
張可慄咬著手指,看著圖,椅子幅度不大的左右晃著,樣子明顯苦惱——朱天郡從辦公室出來,看到的就是這樣的一幅景象。
都已經七點多了,還沒回去?
瞧她歪著腦袋,皺著眉頭,對周遭發生的一切沒有反應。
他開門出來其實是有聲音的,她居然完全沒聽見,儼然專心到忘我的地步。
為了不讓部門的人發現兩人是前夫妻,因此這段時間以來,他對她就像對所有的同事一樣,表情自然,語氣溫和,眼光不曾多作停留,所以,這是他第一次這樣看著她工作的樣子。
他一直以為她只會眯眼笑,沒想到也有眼神這麼專注的時候。
朱天郡正想著不要打擾她,到十六樓再搭電梯時,旁邊的明易已經先叫出聲,“可慄你怎麼還沒走?”
朱天都揚起眉,可慄?他們什麼時候這麼熟了?
辦公桌後的女人回過神,嗷的一聲,“作業還沒寫完。”
“不是我在說,你們班導也太兇了。”
“她不拿藤條抽人,我們已經要感激涕零了,至於寫作業這種事情,本來就是學生職責,沒什麼好抱怨。”可慄豪氣萬千的一揮手,然後拿起鉛筆,“們先走吧,朱經理,拜拜,小易,拜拜。”
男人揚起的眉毛慢慢朝眉心聚攏,小易?
帶著些微說不出的情緒,朱天郡跟明易前一後踏入電梯;門一關上,朱天郡便開口,“跟張可慄很熟?”
“滿熟的。”
“不是到臺灣才認識的嗎?”
“對啊,不過因為我也住在宿舍,而且還同一樓,上班時間差不多,真的很容易碰到——宿舍樓下的便利商店、捷運站、公司樓下、公司轉角,每天這樣碰面,不熟也熟了,而且認識後才發現她人很好,我跟她還滿能聊的,雖然認識時間不長,但常常會有一種我們是從小玩到大的錯覺,跟她相處很愉快。”
明易好像想起什麼事情似的,笑了出來,“老大你知道嗎,張可慄真的是很有趣的人,連她家的狗都很有趣。”
“她……有養狗?”
“一隻黃金獵犬,好像是去保育中心還是什麼流浪狗協會領養的,那隻黃金獵犬被之前的主人拋棄過,所以就算帶去公園也不喜歡跟別的狗玩,總是跟在可慄腳邊,哪裡都不去,蹭她的膝蓋,蹭她的手心,那樣子惹人憐愛得不得了,可慄疼死它了,除非下雨或者加班,不然天天都帶去公園散步。”
養狗……是作伴嗎?
看來,她還是很怕寂寞。
電梯門開後,明易的手機響起簡訊的聲音,他看完一陣大笑,“說人人到,剛剛可慄發簡訊跟我說,”小易大人,十七樓的咖啡機故障,如果你還沒走遠,能不能買杯冰咖啡上來給我,我怕我一旦下樓就會直接跑回家,這樣明天我就完蛋了“。”
聞言,朱天郡雖然很不想承認,但心裡還真不是滋味。
這兩人也太好了吧,不但“可慄” ,“小易”的互稱,她居然能很自然的請他幫忙買東西——如果不夠熟,她是不可能提出這樣的要求的。
朱天郡想,所謂的五味雜陳大概就是這種感覺吧。
他把她當普通朋友,當普通同事,不去注意她的一切,然後短短半個月,他的貼身助理跟她變成好朋友,也許……
孫明易,二十六歲,單身,無女友。
張可慄,二十八歲,單身,無男友。
這——雖然只是“可能” ,而且這個可能完全不關他的事,但還是很難接受。
兩人說話間已經到了公司大門,明易朝他揮揮手,“老大,那我走了喔。”
“張可慄的咖啡呢?”
“我正要去幫她買啊,前面有間星巴克。”
“還是我去幫她買吧。”
明易“啊”的一聲,他聽錯了嗎?天下第一最愛指揮別人的朱天郡老大要去幫人買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