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思考下去,可是事實擺在了眼前。
麥麥和林鳳祥,以及麥麥、林鳳祥和孤山之間,似乎有某種微妙的巧合。不應該啊!
不應該是麥麥才對!麥麥怎麼會?!
任甄決定認真的和麥麥談一次。
任甄開門見山的道:“麥麥,剛才你問的那句到底是什麼意思?”
“哪句話?”麥麥把目光從電視機上移開,望向任甄。
“就是那句,你問我知不知道你是抱養的。難道……你真的是抱養的?媽媽她,難道不是你的親生媽媽?”
“我說了,那是開玩笑的。”
“我不信!”
“不信就算。”麥麥順手打起一包零食。吃了兩口後,朝角落裡指了指:“任甄,幫我去倒杯水來。”
“你真的只是開玩笑?”
“真的拉!”
“你為什麼會開這種玩笑?”
“沒什麼……只是看林鳳祥問了,我也問問。”
任甄徹底鬱悶了。麥麥的回答並沒有讓他寬心。反而是加深了心中的疑惑。就算是用行為心理學。也解釋不了麥麥現在的行為,他覺得自己越發不瞭解麥麥了。
自從上次林丹說麥麥一個人去她們家的時候。他就應該警覺,不知從什麼時候起,麥麥就變得喜歡獨來獨往,甚至變得沉默。經常讓人琢磨不透在想些什麼。
這是青春期的表現?他不知道,大腦有點亂。
把水倒好後送到麥麥的手裡,任甄看著麥麥的臉、五官、眉眼和鼻子,越看心裡越沒有底。
他突然發現,麥麥長得的確不像她媽媽。麥麥媽媽的眼睛是單眼皮,鼻子和嘴唇是小巧的,臉型是鵝蛋臉。可是麥麥的眼睛是雙眼皮。生氣的時候會很用力的瞪大,偶爾覺得大得有點嚇人。鼻子和嘴唇也談不上小巧,就連麥麥自己也經常自嘲,大嘴可以吃四方……
而且。麥麥的媽媽從來沒有提起聊過麥麥的爸爸。偶爾談及,也只是說很早過世,簡單一句話帶過。
這些表示什麼?
任甄不願意想下去。
傍晚的時候,九爺來找任甄商量事情,兩人順便一起晚飯。
七七八八點了一桌,任甄覺得還不滿意,又要了一瓶白酒。
九爺道:“怎麼?想要借酒消愁,失戀了?”連他都看出來,任甄情緒有點不對頭。
任甄不滿的道:“沒事就不能喝一杯?”
九爺給兩個空杯裡倒滿了酒,把其中一杯往任甄的方向推了推,笑道:“能!當然能!不過你現在這情緒有點不對頭啊,別人都扎堆的往漁村那跑,你成天和兩個小丫頭在房間裡玩,這可有點不像話!”
有點像是長輩說的話,略帶有責怪的味道。
任甄不以為意的聳了聳肩道:“漁村那邊怎麼樣?你不也去了?有收穫?”
“能有什麼收穫?一堆戲子!”
他在暗諷那些偽裝成各式各樣的小販、乞丐和賣藝的。小小一個漁村被塞得滿滿當當,果真是比戲臺還要熱鬧。
任甄深深的看了九爺一眼:“別說別人了,你不是也去湊熱鬧?”說完,飲完一杯。
“是,我也是戲子。”九爺自嘲的扯了扯嘴角,端起酒杯學著任甄的樣子,一飲而盡。“但是有出戏你也得唱一唱,否則我一個人唱不下去。”
“什麼戲?”
“想要捉住孤山,最快的辦法你知道是什麼嗎?”
“你的意思是捉住姜無海?”任甄眼底的精光一閃而逝,嘴角隨之勾勒出淡淡的笑意。姜無海身上藏著很多的秘密,如果能想辦法翹開姜無海的嘴,那可比在漁村裡毫無頭緒的找要快得多。
九爺點點頭,倒滿酒後道:“你知道姜無海的弱點是什麼嗎?”
“你說的是他雜戶的身份?”
九爺搖搖頭:“姜無海最大的弱點便是不願意輸。他寧願當乞丐,也不願意寄人籬下,看別人臉色。他這樣的物種,想要把孤山當靠山,借孤山的能力改變他們的命運是絕對有可能的。所以,如此好強的人,我們不但殺了他的靈獸,還掠走了他的寶藏,你覺得他會怎麼做?”
“哈哈哈哈……那肯定是巴不得要剝了我們的皮。不如,我們來個引蛇出洞怎麼樣?”
“引蛇出洞?妙!”九爺會心一笑,衝任甄舉起酒杯:“引蛇出洞這事,還得你來,你的誘餌比較多。”
“只是這條蛇狡猾得很,不知道會不會上鉤啊。”任甄舉起酒杯碰了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