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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有肉的小女孩。

學校放暑假後,學生們或回家或四處打工或三五成群地出去旅行,只有少數呆在學校附近,我就是其中一員。事實上,我也無處可去,每天不是去圖書館就是呆在程式的空間裡,享受著一種恍惚的求知樂趣。

因為自我感覺良好,我開始著手設計一款遊戲,名叫《星際偷渡客》。剛開始設計程式時非常順利,順利得簡直超乎我的想像,很多以前做夢都想不到的程式設計方式奇蹟般地浮現在我的腦海裡,使整個設計過程變得異常的順暢。但是當要作圖時我就犯傻了,若干的星圖、戰艦、偷渡船都需要美術設計加上3D的製作,3D還可以應付,美術設計卻是我的死穴,好在小妖幫了大忙,她的記憶裡儲存了數之不盡的星圖,而且全是真實的,比用3D做出來的不知要好多少倍。於是,在她的幫助下,這款《星際偷渡客》的遊戲只用了半個月的時間就基本完成了。我將最後的程式交給小妖“審閱”。她偏頭“想”了三十秒,我的遊戲就完全變了一個樣子。雖然程式和故事基本架構與原來的類似,但是遊戲所佔據的空間則整整被壓縮了五分之四,而且整個畫面看起來與真實景緻毫無二致。

我驚異地問:“你怎麼做到的?”

小妖皺了皺鼻頭道:“這就是偉大的傾國傾城的光子電腦與菜鳥的區別。”

我只能無奈地苦笑。這句話我已經不知道聽過多少次了,尤其是在小妖認為我笨的時候。事實上,這是個不公平的比較!她是一部超越了這個時代不知多少年的超級光子電腦,而我只是一個小小的人類。

《星際偷渡客》只是一款中型遊戲。這個由我和小妖合作完成的遊戲在網上一公佈,就引起了不少人的關注,幾個有名的BBS站上出現了討論《星際偷渡客》的熱潮,然後各大網站都開始刊發新聞--“神秘人設計新款遊戲,網蟲迷戀星際偷渡”。因為署名為“妖精”,許多人都認為遊戲設計者是一個女孩。短短一個星期的時間,就有近千人在網上尋找那個自稱“妖精”的遊戲設計者,其中不乏一些遊戲軟體公司的人。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我願意,肯定能夠進入一家非常不錯的公司,成為一名遊戲軟體的設計者。但是我卻不想露面,也羞於露面,因為《星際偷渡客》之所以如此成功,絕大部分得歸功於小妖,沒有她的幫助,以遊戲原來的品質,頂多只能位列三流。我這個設計遊戲的菜鳥再怎麼“天才”,也不可能在短短半個月的時間裡,設計出這樣一款令網蟲們分外著迷的遊戲。

第二章 賺錢大計2

沉靜了一個星期之後,小妖決定開始實施她向“億萬富婆”邁近的夢想。在這件事上我有發言權,但是我自認不是遊戲的設計者,所以任由她計劃。一開始設計《星際偷渡客》時只是為了檢測我設計遊戲的水平,並沒有想過公開出售。但是當遊戲開始大受歡迎,而一些公司在BBS上留言並開出優厚條件的時候,我才想到這件無意之作竟然也是一筆巨大的財富。這一點也在小妖的意料之外,她對地球上的“錢”一直就沒有清晰的概念。不過,現在她卻在暗搞賺錢的小動作--在遊戲的首發站上留下了E…mail地址。做完這件事之後,她就在電腦螢幕上亂蹦亂跳,並從口袋裡拿出不知從哪兒弄來的鈔票的圖片,像丟卡片似的到處亂扔,然後還在螢幕上寫上“錢!錢!錢!--”

我無奈地看著這一切,苦笑不已。

留下E…mail地址的影響是巨大的,短短一個晚上,信箱裡就多了近兩百封信,大多是一些請求買斷遊戲發行權的信,也有一些是試圖招攬遊戲設計者的。這近兩百封信被小妖從網路中“搬”進了她的“家”,然後散得滿地都是,她將信一封一封地拆開,如果認為不合適,就將信扔進廢紙簍--整個過程與現實世界中的場景毫無區別,在她創造的那個被稱為“小妖的家”的世界裡,一切與現實幾乎完全一樣,比如電郵變成了裝在真實信封中的信,回收站變成了現實中的廢紙簍,我不知道她是怎樣做到的,事實上,她的確做到了,而我卻在一旁目瞪口呆。看著她看信時而皺眉,時而眉開眼笑的樣子,我真的以為自己只不過是隔著窗戶在看現實中的一個小女孩玩耍。她不是在電腦世界裡,而是真實得讓我可以清晰地感覺到。

小妖最終選出了兩封信,原因是這兩封信裡都有發信者的照片,而且都是女人。其中一個名叫林桑,是天地軟體公司的開發部經理,長得頗為清秀端莊,是屬於那種帶點古典朦朧色彩並且看不出真實年紀的女人;另一個叫蕭雯,是博文集團轄下的一家遊戲開發公司的總經理,留著披肩的長髮,樣貌頗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