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大概第一百零一次叫了咖哩雞飯,反正等會兒大概也無心品飯,所以但凡可以充飢就行了。
林蕾推門而入時,我就知道這個女人就是林蕾。她梳著一條長長的馬尾辮,幾乎長到了腰,額頭是光潔的,沒有劉海兒,也沒有疙疙瘩瘩或坑坑窪窪。她的眼睛很漂亮,黑眼珠很亮,睫毛濃密得令我一開始以為她有化妝,直到她真正坐到了我的面前,我才分辨出,這女人的臉上沒有一丁丁點兒的化學成分。在她的這張臉上,只有眼睛最為突出,其餘的,眉毛太淡,鼻子太平凡,嘴巴又太大。林蕾身材高挑,在一米七上下,但她並不苗條,至少,比這城市中的美女們要健碩上兩三圈,但這令她和魏國寧分外般配,不至於像老鷹捉小雞似的。
林蕾和我構想中的林蕾相差無幾:一個因為全天然所以平凡的女人,沒有後天的修飾,沒有城市的惺惺作態,一臉的彷徨和寂寥,正是說明了她內心的彷徨和寂寥。不像我們這群城市中人,彷徨是為了顯得天真,寂寥是為了勾引人靠近。
魏國寧匆匆站直身,迎至門口,撞到了鄰桌的桌子也不自知,害得我要替他跟人家點點頭哈哈腰。魏國寧把林蕾帶來我面前,我有注意到,魏國寧企圖拉著林蕾的手,但林蕾悄悄掙開了。
第四十二話:男人的自尊(9)
“這是童佳倩,我們公司的文案。”魏國寧正式把我介紹給了林蕾。
我伸出手:“你好。”
林蕾僵硬地跟我握了握手,看得出來,她並不習慣見陌生人,更不習慣握手這全球性的禮儀。其實我也不愛握手,天曉得對方那隻手在見你之前,剛剛摸過什麼。
“就吃紅燒排骨飯吧,好不好?這兒的排骨最好吃,我給你多叫一份。”魏國寧這話說得我雞皮疙瘩長了一身。這麼大的塊頭兒,真是不太適合玩兒柔情似水這一套。
“嗯。”林蕾點點頭,惜字如金,不是因為矜持或傲慢,只是因為拘束。
我大口扒拉了幾口飯,再咕咚咕咚灌下幾口茶,然後擦了擦嘴,對林蕾開門見山:“魏國寧家的那雙襪子,是我的。不過請你相信我,我和他僅僅是同事和普通朋友的關係。”後面這句話我說得理直氣壯,因為這倒本來就是事實:“關於那襪子,是這樣的。前天我和我老公鬧矛盾,他動手打了我,我一氣之下就跑出了家。後來我在路上碰見了魏國寧,那時我心情很糟,就叫魏國寧陪我去喝酒。”說到這兒,我嚥了口唾沫。撒謊不是件容易的事兒,撒著撒著就口乾舌燥:“魏國寧對朋友一向很仗義,就陪我去了。結果我喝醉了,他就把他那裡借我住了一夜,他自己睡在了公司。第二天我頭暈得厲害,就不小心把襪子忘在了他那裡。”
說完這一大通,我如釋重負。其實,細想想這一大通,可信度簡直低得無與倫比,低得沒有存在的價值。倘若換作了劉易陽帶著一個女人來跟我叨叨了這一大通,也許我會賞給他們一人一巴掌,然後拂袖而去。路上碰見?這全中國十好幾億的人口,怎麼就讓你們倆碰見了?陪著喝酒?你知不知道酒後最愛亂性?懂不懂什麼叫防患於未然?借她房子住?你如果不能把她送回家,那至少能讓她去住住旅館吧?忘了穿襪子?我呸,光腳穿鞋你不嫌難受嗎?
可我是我,林蕾是林蕾,我眼睜睜看著她的嘴邊也泛出如釋重負的笑意來。魏國寧說的沒錯,她的潛意識裡一直在等待魏國寧給她一個解釋,而不管那個解釋有多麼荒謬,多麼漏洞百出,她也會相信。
“對不起,我昨天不應該任性。”林蕾含情脈脈地望著魏國寧。
真是個忍辱負重的好女子。男人偷了吃,還要跟他說對不起,自己傷心了,哭了,衝動了,跑走了,一時半會兒不想見他,不想聽他辯駁,這種種行為,則統稱為“任性”。
我當即拍了拍魏國寧的肩膀:“好好珍惜她。”然後,我拋下那難以下嚥的咖哩雞飯,率先離開了。這會兒,我若是再不走,那可就是一顆光燦燦的電燈泡了。
我對魏國寧說的話是發自肺腑的。隨著城市化腳步的加快,山溝裡的人走出山溝,鄉村裡的人走出鄉村,人人都在現代文明的氛圍中潛移默化,這其中的好處數不勝數,不必我多言,但這其中的副作用,則是導致像林蕾這般淳樸簡單的女子瀕臨絕種。世人都曉得要保護珍稀動植物,卻往往忽略了那越來越罕見的某種人類天性。我幾乎可以斷言,倘若真有那麼一天,林蕾認識到了魏國寧高升致富的“捷徑”,那麼她這顆無邪的星星,也就離墜隕不太遠了。我真不想看到那一天。
走出了快餐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