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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本來,田雨婷已經從中調停好了,康雷荔也同意在結婚前回到她自己的家中,讓顧洪光把她從孃家接到婆家舉辦婚禮。康文兩口子也通知了家裡的親朋好友,大家都在喜日子的頭一天就來到家裡幫忙。可就在這天晚上,作為康家長輩的代表,高美芳聽說老顧家連輛腳踏車也沒給買,要讓新娘子從孃家徒步走到婆家去立刻就炸了。她盤腿往炕上一坐,一句話就把喜慶的氣氛給攪得沒了蹤影:

“這不行!他們老顧家以為咱們老康家沒人了還是怎麼著?也太不把咱們放在眼裡了吧,怎麼可以讓咱們老康家這麼漂亮的姑娘自己腿著走到他們家去?不行,這無論何也不行!必須得讓他們給買兩輛腳踏車,讓一對新人騎車去,否則,這個婚我們就不結了!”

聽她這樣一說,康家的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總算找到了表現的機會,於是也都隨聲附和起來:

“說得對,咱們老康家的姑娘差哪?不能這麼被人瞧不起。”

“不給買腳踏車就不結婚,我們老康家姑娘可不能白送人。”

“就是,像雷荔這麼漂亮的姑娘,找什麼樣的找不著?咱們不能白便宜了老顧家!去,把介紹人叫來,把咱們的要求提出來,要是不答應,明天就不結婚!”

“對,不答應就不結婚!”

剛開始康文兩口子還想表示反對,他們覺得這樣做不妥,何況姑娘都給人家了,還在乎一輛兩輛腳踏車有什麼意思,無奈話剛一出口立刻就被長輩們給否決了,大家異口同聲:“不行!這不光是兩輛腳踏車的問題,這關係到咱們老康家姑娘今後在老顧家的地位問題,必須得讓老顧家答應。

“他們要是不答應怎麼辦?

“他們敢不答應!”

“不答應就不結婚!”

這其中叫得最響的就是高美芳──當今縣委副書記的夫人。

那個年代辦事情,不論是誰家辦,也不論這個事情是喜事還是白事,大主意當事人拿,但在一些細枝末節的問題上,應該怎麼辦,一般都聽族中長輩或好友中權威人士的主意,為了顧全客人的面子,當事人往往不太好堅持自己的意見。康文夫婦也是這樣,此時親戚們這樣一起鬨,他們反而不好說話了,尤其是高美芳的話──作為五舅媽和縣委副書記夫人雙重身份的人的話。在康文兩口子看來,高美芳集家族長輩與當今權力(人們都這樣看)於一身,說出話來必定是一言九鼎,何況,她還是他們一家人的貴人呢,要不是人家幫忙,自己一家人能搬進縣城裡來嗎?怎好駁她的面子,對提議說不呢?既然事情趕到了這一步,他們夫婦也無力迴天了。

也是啊,如果換位思考的話,同樣是辦喜事,婆家與孃家的感受終歸是不一樣的,對於婆家人來說,那叫添人進口,是喜慶事;可對於嫁出姑娘的孃家來說,養了二十幾年的女兒卻要被別人家敲鑼打鼓地接了去,心中總是酸酸的。一家人全都是頂在了急眼的門上的,在這種情況下,只要孃家人有要求,叫一般人來看,作為婆家大都不敢在這種時候觸孃家的黴頭,提什麼要求都會答應,尤其像康、顧兩家這種情況。孃家的姑娘是格外的漂亮出眾,婆家的兒子又有一定身份,提這麼點要求,還不是小菜一碟,小事一樁,對方哪有不答應的道理。

於是,經過一番挑選,新娘子的同學,特意從四平鎮趕來參加婚禮的宋繼紅和楊曉梅被選為信使,派去給田雨婷和她公婆過話,讓顧家給買兩輛腳踏車,讓新郎騎著車子來接新娘,他們認為一對新人應該騎著車子去婆家舉行婚禮才顯得氣派。選中她倆的另一層原因,是因為她們倆人不但是康雷荔的同學也是田雨婷的同學,由她倆去傳話,事情會更容易辦些。

受到信任,宋繼紅和楊曉梅心裡挺高興。她倆也認辦這事好辦,有什麼難的?不說手到擒來,也是成竹在胸,手拿把掐的事,再說還有田雨婷在那兒,即使出現什麼岔頭她也會幫忙解釋。於是,接令後倆人便興沖沖地去了顧家。

然而,事情的結果卻大大出乎了康家人的預料,讓他們始料不及。

宋繼紅和楊曉梅不在康雷荔家幫忙,卻跑來自己婆家,田雨婷感到詫異。在聽了倆人轉達的康家想要讓顧家再給買兩輛腳踏車後,她覺察到問題有些麻煩了,便趕緊去跟公公婆婆說了。在那個年代,兩輛腳踏車的價錢可不是個小數目,當時的人們曾把腳踏車列為家庭四大件之一,可見康家提出這樣的要求,對顧家來說實實在在是出了個不小的難題。顧家樹和老伴感到很為難,買了不好,不買也不好,給大兒子補吧又補不起,怎麼辦好呢?這事著實把他們夫婦倆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