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併。
不過後來鄧驊的勢力越來越大,孔德森卻並沒有什麼大的動作,他在南城自己的地盤上偏安一隅,似乎不願再參與省城內部的爭鬥。最終鄧驊形成了一家獨大的局面,但他也一直沒有主動去招惹孔德森。這個人物也就漸漸被阿華淡忘了。
現在時過境遷,鄧驊已死於Eumenides的設計之下,而孔德森卻在此刻突然出現,這會意味著什麼呢?
孔德森自然能猜到阿華心中的顧慮,他又笑著說道:“我本該親自登門去請阿華兄弟的,但又怕太唐突了,所以才委託了阿龍。阿華兄弟不會見怪吧?”
見對方如此淡然,阿華便也穩穩地回道:“孔老闆言重了。你做東,我吃飯,有什麼唐突不唐突的?只要有緣坐在一起,大家都是兄弟。”
龍哥哈哈一笑:“我就說了吧,阿華兄弟是個爽快人!來來來,快進屋坐下聊。”說話間他已攬住阿華的肩頭,引著後者往包廂門口走去,儼然像是半個主人一般。
孔德森站在不遠處笑臉相迎,可他身旁的那條叫做刀疤的大狼狗看起來卻不甚友好。那畜生弓起背,兩眼閃著冷冷的幽光直盯著阿華,口中則發出一陣陣短促的惡吠。
“老實點!”孔德森輕拍著刀疤的頭部,但刀疤卻不聽話,只是嗚嗚嗚地叫著,不讓阿華靠近。
“這畜生通人性,它感受到了你的威脅。”孔德森看著阿華似笑非笑地說,“——你身上有殺氣。”
龍哥也在一旁附和:“孔老闆,你的刀疤只是一條狗,我的阿華兄弟,那可是一隻狼!”
阿華微微笑了笑,似乎聽不懂這兩人言詞中的寓意。“刀疤只是對我不熟悉吧?”他一邊說著,一邊側身從那狼狗身邊繞了過去。
“來來來,進屋吧。”孔德森再次招呼,“這裡是我的地盤,兩位請隨意。”
龍哥把阿華讓在了最前面,三人魚貫進了包間。那包間奢華氣派自不用說,房間的中心位置擺了張直徑足足有四米的大圓桌,但桌面上卻只陳著三副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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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精幹的小弟早已在包間內候伺著,見到三人進來,便齊刷刷地鞠躬高呼一聲:“大哥好!”
孔德森對那些小弟瞧也不瞧,一指餐桌中間的貴賓席位:“阿華兄弟,請上座。”
阿華淡淡回了句:“孔老闆客氣了。”走上前泰然坐好。孔德森又招呼龍哥坐在阿華右手邊,自己則坐在了阿華左手邊的主陪位置。
刀疤也在主人身邊坐好,它的體型龐大,即使是坐著的時候也有一人多高。
龍哥看著那狗咂咂舌說:“早就聽說孔老闆愛狗,今天才算真正開了眼。這麼純的大黑背,誰看誰不喜歡啊?”
“這狗是我託人從德國帶回來的,每天光肉就得吃好幾斤。”孔德森撫摸著刀疤的腦袋,“你們看它的左耳,那裡有條刀疤,那是兩年前,城南有個混混想暗算我,這狗幫我擋了一刀。”
“好狗啊!”龍哥由衷地讚了句,“怪不得叫刀疤呢。”
刀疤似乎聽懂了人們的誇讚,它坐得愈發筆直,抬頭挺胸,氣宇軒昂。
阿華默默地坐著,似乎對這兩人一狗之間的事情不感興趣。孔德森不想冷落了他,便搭話似地問了句:“阿華兄弟對狗不感興趣吧?”
阿華“呵”地一笑,道:“我是個粗人,不懂養狗,只知道吃狗肉。”
龍哥似乎被阿華逗樂了,他一邊哈哈地笑著,一邊用手拍著阿華的肩膀,打趣道:“兄弟,這狗肉你可吃不起,像這麼一條純種黑背,身價得十好幾萬呢。”
孔德森也笑了,不過他的視點卻集中在阿華的頭半句話上。
“粗人,嘿,粗人好啊。說話辦事直來直去,不用拐彎抹角。我就喜歡和粗人打交道。”如此感慨一番之後,孔德森又衝小弟們招招手:“把選單拿來給阿華兄弟看看。”
一個領頭的小弟連忙湊過來,恭恭敬敬地把選單遞到了桌前。
阿華卻不伸手去接,只說了句:“不用看了,客隨主便。”
小弟的動作僵在了半途,進也不是,退也不是,只好求助似地看著孔德森。
孔德森倒也不再謙辭,一擺手道:“那就由我來安排吧。”
小弟便收了選單,轉而把自己手裡拿著的點菜用的紙筆交給了孔德森。孔德森向著兩位客人解釋道:“他們都知道我的習慣。我點菜從來不看選單,只是寫幾個想吃的菜,交給後廚去做就行。”
一邊說一邊拿起筆刷刷刷地寫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