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猜測,“沒有那麼複雜,這只是我的習慣而已。”
“習慣?哪有這種習慣?”曾日華顯然不相信羅飛的解釋,“不可能,你在騙我——嘿嘿,其實也沒什麼,當時大家還不熟悉,彼此之間有戒備也是正常的。”
羅飛笑了笑,他沉默了一小會,忽然說道:“這個樓層的電梯間門口鋪著一張地毯,你記得嗎?”
曾日華茫然地點點頭,不知道對方為什麼忽然提起這個。
“地毯在遠離電梯門那側的邊緣上,有一處破損,形成了一個不到一公分長的缺口,這個你看到了嗎?”羅飛又問道。
這次曾日華搖了搖頭,神色愈發茫然。
而羅飛還沒有說完。
“那個缺口正好和地毯下的拼木地板從東往西數的第十二條縫隙相吻合——你如果不相信,現在就可以去看一看。”
“這個……你也數過?”曾日華倒不懷疑羅飛的話,他只是不理解對方的行為。
“是的。我數過。”羅飛淡然道,“從我住進招待所的那天開始,這個情況就從未有任何變化。所以我知道,招待所的保潔員在打掃衛生的時候,從來不會掀開地毯去擦拭被覆蓋住的那部分木板。”
“可是……你研究這個有什麼意義呢?你在給保潔員打分嗎?”曾日華在一頭霧水中仍忘不了耍耍貧嘴。
“沒有意義。”羅飛挑了挑他的眉頭,“這只是我的習慣。如果你還不相信,我還可以告訴你更多的沒有意義的東西。”
曾日華顯得很有興趣:“還有什麼?”
“招待所前臺的掛鐘,顯示悉尼時間的那一個比標準時間慢了一分二十三秒,而顯示倫敦時間的那個,又比標準時間快了五十四秒;今天在前臺當值的那個女孩,她的發繩是藍色的,並且在辮子上繞了四圈;招待所院子裡有五輛車已經超過兩天沒有動過,其中車號9563的那輛帕薩特左前輪正好壓住了地面陰井蓋的三根鐵條;還有你……你上午開會時所用的油筆裝在了你警服的左側內兜裡,如果現在筆芯裡還剩下五分之二的油墨量,那說明你後來很少或者沒有使用過這支油筆。”
聽羅飛滔滔地說到這裡,曾日華立刻從自己警服的左側內兜掏出了那支油筆,筆芯中的油墨量正如羅飛所說停留在五分之二的位置。曾日華愣了片刻後,這才輕嘆著搖搖頭,臉上露出贊服的神色。
“真的只是習慣……可怕的習慣……”曾日華看著羅飛,眼神像是在看一個從沒見過的怪物,然後他又困惑地問道:“那你要花多少時間去維持你的習慣?你又要以多大的腦容量來儲存這麼多的資訊?”
羅飛卻只是不以為然地笑了笑,解答說:“並不需要花費額外的時間,因為這些工作都是在日常活動中順帶完成的。你每天都會路過招待所的前臺,如果你只是無所事事般地走過去,那你就不會看到任何東西;而我卻喜歡觀察,一邊走一邊觀察,沒有什麼目的性,但卻因此而注意到很多東西。同樣,當我拉上揹包拉鍊的時候,我的目光便會掃過剩餘的鏈釦,順勢數清它們的數目並不困難。做到這些也不需要過人的腦容量,因為我並沒有把所有觀察到的東西全都記在腦子裡,事實上,我只記憶新近看到的那些資訊。比如我再一次拉上拉鍊的時候,我就會記住一個新的鏈釦數,同時忘掉以前的那個。套用電腦中的術語:我並不是在不停的儲存,我只是在不停的更新而已。”
“我明白了……”曾日華終於釋然地點點頭,“這確實就是一個習慣:隨時隨地觀察身邊的一切事物,並且將相關資訊像計算機一樣精準的記錄下來。這麼說起來似乎不難,可是又有幾個人能真的做到?”
“我從小就有這樣的習慣。後來上了警校,我又刻意強化了這方面的訓練。所以在二十年前這種習慣就已經深入到我的行為中,成為了我的生活方式。對我而言,完成類似的工作就像吃飯睡覺一樣,是非常普通、也非常簡單的事情。”
“難怪……”曾日華的情緒由釋然又轉變成感慨,“難怪所有的人都對四一八血案中那‘兩分鐘的時差’不以為意,唯獨你卻能從中破解出整個案件的玄妙。兩分鐘對普通人來說是非常短暫的,短得完全可以無視;而在你的生活系統中,這卻是一個巨大到無法迴避的變化。袁志邦的苦心經營就毀在了這兩分鐘的時差上。嘿嘿,連他都鬥不過你,我栽在你手裡,也算是心服口服。”
羅飛卻不願接受對方的這番誇讚,他黯然搖搖頭:“擊敗袁志邦的人並不是我……在他的計劃中本沒有這兩分鐘的誤差……是孟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