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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傻和“趙俠”。趙俠在大三以後就沒有怎麼住校了,住在她西安的親戚家。這個親戚是本系統西安市局的,和大傻家在一個單元。 So 。。。所以那時候大家就很熟,呵呵。

後來在北京碰到方雅,兩個人在一起了 4 、 5 個月。這段經歷是很自然發生的,不存在什麼你追我、我追你之類的事情。就是這個“很自然發生”,讓當時年輕的我們都沒有意識到這意味著什麼。如果我說一句“我和她是最合適的”,會不會招致無數程璐粉絲小 P 男生痛毆?呵呵。。。

《初戀故事完整版》在很多地方,對人物有程度不一的美化。我們的初衷其實是想記錄下來 70s 人那段難忘的青蔥歲月,在其中當然要突出的就是“愛情”和“友情”(對男孩子來說,可能更難忘的應該是“友情”)。也許是我們的功底欠佳,也許是我們對大學那個純真年代的回憶太過美好,所以造成了很多閱讀者(尤其是小 P 孩)看了過後“中毒”太深,認為我和程璐的故事應該是最難忘的。。。這個讓我們有點啞然失笑。

我想說:我和程璐,雖然那段經歷的確刻骨銘心,的確終身難忘,但是我們兩個人其實都知道,我們根本不合適!這是兩條平行線,永遠都不可能交合在一起的。具體的原因在《最後時刻》已經出了的這 1 、 2 季中有很多闡述,在後面的幾季中都還有一些交待。其實你只要是有過相同經歷的 70s 人,都能同感。(我和程璐最後還是終於見了面的,是 2005 年在廣州,詳情見第 5 季)

但是和方雅就完全不一樣,和她實際上才是真正“很有可能結合”的。要說錯過,和方雅的錯過才更讓人惋惜:當時我和她在北京的時間只有小半年,太短暫,剛剛互相“磨合”的差不多了,她又必須要回上海去了,只能分開。後來我在廣州,也爭取過到我們公司的上海那邊去,但是 BOSS 不同意,老子就只能留下來了。也打過電話想問她願不願意到廣州來,但是我自己都開不了口,她回上海是揹負了很多長輩意願的,根本不可能為了一份“還沒上過床”的感情又跑到廣州來。等我們的騙錢公司完蛋,老子終於可以抽身了的時候,她又已經準備要結婚了。。。所以最後兩個人只能在浦東酒店裡“折騰一夜”,然後最終告別,不再聯絡。

無論從成長經歷、學歷、工作環境、性格因素等等這些哪一方面考慮,我和她都是最合適的。說得直白一點,“更有共同語言”,因為我們都是外企男女,很多時候更能理解彼此的想法。。。和程璐,工作以後的我們還可能有什麼共同點嗎?就算老子 2000 年去了廣州,找到了她,又能怎麼樣?讀到這裡的本系統哥們兒,或者是各大“本系統”的系統子女,應該都能理解:在那種環境下,出身是一個難以逾越的坎。。。而且這個都還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我和程璐在工作以後已經越走越遠,根本不可能還有什麼共同語言了。“程大姐”是國家幹部,根紅苗正,說話都要打官腔的,你覺得這樣一個“保鮮模範”和老子這種對朝廷“有點意見”的社會人士可能在一起嗎?

方雅確實沒有程璐那麼完美,比較小資,比較作,比較愛花錢,比較“愛喝咖啡”。。。但是我們兩人之間沒有根本性的矛盾點。至少,我說今天新聞聯播上胡大爺比較萎靡,方雅會配合一句“可能昨天晚上運動過量”,要換了程大姐,可能只會被甩個白眼“好的不學,就知道看這些!” @#^#%#%#% 。。。方雅的那些毛病對我來說根本就不成其為問題:小資,沒關係,你小資你的,我吃我的回鍋肉;作,也沒關係,老子專醫作女;愛花錢,老子掙好了,這是應該的;喝咖啡,沒事,我來竹葉青。。。

決定兩個人是否合適,性格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在《青春》和《最後》裡面,曾經數次提到過,方雅性格很溫婉。事實也的確是這樣的,我和她在一起,雖然很多時候有點討厭她的小資,但是從來沒有感覺不自在過,都是想什麼就說什麼,想幹什麼就直接去做。她如果對我有不滿意的地方,都會採取“點”的方式,兩個人幾乎就沒有吵過架;在程璐面前那可是兩回事,有些話不先在心頭斟酌一下,那就硬是不敢出口,隨便亂說亂動當心腦袋被洗冰,嚴重點就挨耳光。年輕的時候倒是可以隨便扇,他媽不可能到了 4 、 50 歲了都還隨便扇老子吧?人大面大的。。。你們可能想說,貌似你娃有點大男人主義? 8 錯,本大爺就這樣,隨便你,愛玩不玩!

亂扯了這麼多,只想“真情告白”一下:對和方雅擦肩而過,的確是太遺憾了。後來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