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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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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大官人想在南城買一塊地做墳地,因為他覺得曾家在北京落戶是必然無疑的。但是老太太反對,因為他們家老太爺是埋在山東泰安的祖墳裡,而且老太太她自己將來也要埋在那兒。把平亞的靈柩運回山東下葬,現在是辦不到,因為曼孃的身體還受不了坐很多日子的船。所以平亞的靈柩就先移到平亞的院子前面的宗祠裡,停到春天再說。

於是決定讓曼娘和她母親就永遠住在平亞死時住的那個院子裡,讓雪花跟小喜兒伺候。她母親和她睡一間屋子,因為她天黑以後就膽小兒,白磁觀音像還是放在她臥室的桌子上。曼娘越來越相信佛教。雖然她在生活上要什麼有什麼,自己的屋子裡卻仍然保持簡單樸素。她再沒去動過自己的首飾珠寶。桌子上只留著銀的蠟燭臺,和照過她新婚之夜的洋油燈。

不久之後,為了亡夫的靈,她開始吃長齋,繡佛像。她雖然住在富貴人家的宅第之中,彷彿她已經立誓做尼姑。院子裡一片清靜,遠離紅塵中的煩囂。石榴花依然紅似火,仍然有魚池,有石頭凳子,有種在花盆裡的花。

那年冬天打破庭院中寺院般的平靜氣氛,是新添了一個嬰兒。

曾老爺極其關心如何保持長子一房的後代香菸。她太太暗中問曼孃的母親曼娘懷了孩子沒有。第一個月曼孃的月信沒來。她告訴了母親,她母親告訴了曾太太,曾太太就相信媳婦有了喜。但是曼娘向她媽說不可能,向木蘭起誓說她還是處女。木蘭告訴了她母親,她母親又告訴了曾太太。於是家裡知道他們的盼望落了空。

曾太太心想除去平亞的嗣續之外,年輕寡婦的迢迢長夜,尤其是這第一個冬季的長夜,真是長夜漫漫何時旦?於是想到收養個義子好能佔住曼孃的心,使她不致一味的沉思默想。曾老爺於是給山東老家的同宗寫信,找到一個一歲大的小男孩兒,小男孩兒的母親願意把兒子叫曼娘收養。就把小孩子送到北京,曼娘也很喜歡,覺得自己也是母親了,也算使平亞有了後。

這個收養的兒子起名字叫阿瑄。

第十二章 北京城人間福地 富貴家神仙生活

自從曼娘進了曾家門,木蘭到曾家的次數越來越多,也就不把自己當做客人了。她常常待到吃晚飯,得到母親允許之後,也往往夜裡就在曾家。關於她將來與曾家哪個兒子訂婚,若是正式訂了婚,就不能不拘俗禮,那就不能再到曾家去,何況她年歲還小。曾家心想木蘭的父母不會不先告訴他們,就把她許配給別家的兒子。所以曼娘已經兩隻腳邁進了曾家,木蘭是算邁進了一隻腳。她只要想逃走,曾家總會揪住她的後腿的。

木蘭的父母還不知道究竟怎樣安排她的將來,她父親則更無定見。道家總是比儒家胸襟開闊。儒家總認為自己對,道家則認為別家對,而自己也許會錯。所以非正統派的曾文璞對西洋思想沒有偏見,甚至於對自己女兒的婚事也提到自由結婚,就是由當事人男女自己決定,這正合乎道家的“道法自然”的道理。他認為把青年男女的婚姻付之於不加深思熟慮的青年的盲目衝動,這種西洋的想法極微妙而深奧,正像道家的道理一樣。他認為婚事是天意決定,而且兒子是自己的大孩子,尚且還沒有訂婚。

同時,木蘭向曾大官人曾太太也是叫“爸爸”,“媽媽”,叫曾家的兒子“大哥”,蓀亞比她大一歲,算她的“大哥”。

現在是窮冬苦寒,北京的冬季真是無與倫比,也許這個福地的其他月分,可以與之比肩,因為在北京,四季非常分明,每一季皆有其極美之處,其極美之處又互相差異之特色。在北京,人生活在文化之中,卻同時又生活在大自然之內,城市生活極高度之舒適與園林生活之美,融合為一體,儲存而未失,猶如在有理想的城市,頭腦思想得到刺激,心靈情緒得到寧靜。到底是什麼神靈之手構成這種方式的生活,使人間最理想的生活得以在此實現了呢?千真萬確,北京的自然就美,城內點綴著湖泊公園,城外環繞著清澈的玉泉河,遠處有紫色的西山聳立於雲端。天空的顏色也功勞不小。天空若不是那麼晶瑩深藍,玉泉河的水就不會那麼清澈翠綠,西山的山腰就不會有那麼濃豔的淡紫。設計這個城市的是個巧奪天工的巨匠,造出的這個城市,普天之下,地球之上,沒有別的城市可與比擬。既富有人文的精神,又富有崇高華嚴的氣質與家居生活的舒適。人間地上,豈有他處可以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