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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部分

題同蘇聯交換意見。5月21日,彭德懷從華沙到莫斯科,在同蘇共總書記赫魯曉夫和國防部長朱可夫會談中,弄清了蘇聯已由“加強積極防禦,防止敵人侵略”的戰略方針,轉換為火箭核戰略,強調核武器的首次突擊作用,認為現代戰爭在幾分鐘內就決定勝負。彭德懷講述中國堅持積極防禦後發制人的方針。會談以各自保留意見宣告結束。就在這次訪問蘇聯和波蘭的過程中,彭德懷深深感到蘇、波兩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期,囚缺乏戰略防禦的具體準備而遭受嚴重損失,應當引以為戒。因之他在《報告》中,突出闡述了我軍在戰爭初期必須採取積極防禦的戰略方針,並要求一切戰備工作、軍隊訓練和組織編制,必須以積極防禦為依據。

再次,軍隊內部建設,到1955年底,各方面工作已基本走上正常軌道,應當適時地把軍事工作重點轉移到國家防務建設上來。同時,全國擬製第二個五年經濟計劃和遠景規劃已提到議事日程,軍事工作也需要全面安排長遠規劃。彭德懷說:“戰略方針很重要,關係整個戰爭的勝負。但戰略方針本身,只是個抽象的東西,如果沒有各種具體措施,仍然不能使戰爭達到勝利。”積極防禦的戰略方針,雖然在軍事統帥機關中是明確的,但軍隊和地方的許多高階幹部還不瞭解,還需要一個系統闡述的正式檔案統一思想,才有利於開展全面的戰備工作。

在軍委擴大會議開幕前夕,他給毛澤東寫了一封信,說明這次會議討論的戰略方針問題,同國家經濟建設關係極為密切,建議邀請一些政府部門的負責人參加。毛澤東批准了這個建議,因此,參與這次軍委擴大會議的,除去軍隊的93名高階將領以外,還有國家計委主席李富春、國家建委主任薄一波、財政部長李先念、鐵道部長滕代遠、交通部長王首道、一機部長黃敬、二機部長趙爾陸、重工業部長王鶴壽、三機部長李聚奎等。

3月6日下午,軍委擴大會議在國防部大樓正式開幕,軍委秘書長黃克誠宣佈開會後,彭德懷便開始作主題報告。他在宣讀講稿過程中,間或插進一些解釋。力求大家能夠加深理解報告中的重要觀點。

關於確定“積極防禦”戰略方針的根據,他說,從我們國家的社會主義性質出發,從我國所處的國際環境出發,以及從軍事必須服從政治的原則出發,我軍應當採取的戰略首先必須是防禦的,而不是進攻的。但我們所採取的戰略防禦,必須是積極防禦,而不是消極防禦或單純防禦。

對於積極防禦的戰略方針,他在報告裡概括說:“積極防禦的戰略方針,應該是(在戰前)不斷地加強我國的軍事力量,繼續擴大我國的國際統一戰線活動,從軍事上和政治上來制止或推遲戰爭的爆發。當帝國主義不顧一切後果向我國發動侵略戰爭的時候,我軍要能夠立即給予有力的還擊,並在預定設防地區阻止敵人的進攻,……把戰線穩定下來,打破敵人速戰速決的計劃,迫使敵人同我軍進行持久作戰,以便逐漸剝奪敵人在戰略上的主動權,使我軍逐漸轉入戰略的主動,也就是由戰略的防禦轉入戰略的進攻。這就是我軍積極防禦戰略方針的基本內容。”彭德懷對戰爭初期的這種戰略設想,在當時是以美國為作戰物件、敵軍的大規模進攻來自海上為背景的。他規定我軍的戰略目標,也是從敵我裝備技術實際情況出發的。他說,在戰爭初期“企圖完全把敵人殲滅於海上和灘頭,根本不讓敵軍侵入我國領土,這種想法固然很好,但根據敵我軍事力量對比情況,不但做起來有很大困難,而且也是很危險的。”而把敵人消滅在陸地上,我軍是完全能夠做到的。為著實現上述戰略設想,他還提出了我軍應採取的主要作戰形式。他認為:在戰爭初期我軍“既不單是運動戰,也不單是陣地戰,而應當是陣地戰結合運動戰,也就是以陣地的防禦戰和運動的進攻戰相結合”。

彭德懷報告的第二部分是國防建設問題。他說:“為了使我軍積極防禦的戰略方針得到切實的保證,我們就必須積極進行各項準備工作。”對這些準備工作,他講了三個方面,包括全部的國防建設工作。

一、軍隊建設和國防設施。重申國家常備軍為350萬人,和各軍種、兵種各自發展的重點,提出陸軍必須逐步增加機械化的比重,爭取到1967年我軍的裝備接近世界上技術先進國家的水平。關於國防設施,由於內容複雜,他要求在“全面籌劃、重點建設、逐步進行”的原則下,必須協同國家機關,結合經濟建設,於1962年底完成沿海和縱深的國防築城防禦體系。

二、戰爭動員準備工作。他要求根據戰時需要,對於後備軍官、士兵、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