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錯,數往者順,知來者逆;是故,易逆數也。
第四章
雷以動之,風以散之,雨以潤之,日以□①之,艮以止之,兌以說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第五章
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言萬物之潔齊也。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嚮明而治,蓋取諸此也。坤也者地也,萬物皆致養焉,故曰致役乎坤。兌正秋也,萬物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兌。戰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陰陽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勞卦也,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坎。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第六章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動萬物者,莫疾乎雷;橈萬物者,莫疾乎風;燥萬物者,莫□②乎火;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乎水;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
第七章
乾,健也;坤,順也;震,動也;巽,入也;坎,陷也;離,麗也;艮,止也;兌,說也。
第八章
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豕,離為雉,艮為狗,兌為羊*
第九章
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坎為耳,離為目,艮為手,兌為口。
第十章
乾天也,故稱父,坤地也,故稱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坎再索而男,故謂之中男;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兌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
第十一章
乾為天、為圜、為君、為父、為玉、為金、為寒、為冰、為大赤、為良馬、為瘠馬、為駁馬、為木果。
坤為地、為母、為布、為釜、為吝嗇、為均、為子母牛、為大輿、為文、為眾、為柄、其於地也為黑。
震為雷、為龍、為玄黃、為敷、為大塗、為長子、為決躁、為蒼□③竹、為萑葦。其於馬也,為善鳴、為□④足,為的顙。其於稼也,為反生。其究為健,為蕃鮮。
巽為木、為風、為長女、為繩直、為工、為白、為長、為高、為進退、為不果、為臭。其於人也,為寡發、為廣顙、為多白眼、為近利市三倍。其究為躁卦。
坎為水、為溝瀆、為隱伏、為矯□⑤、為弓輪。
其於人也,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為血卦、為赤。
其於馬也,為美脊、為亟心、為下首、為薄蹄、為曳。其於輿也,為丁躦。為通、為月、為盜。其於木也,為堅多心。
離為火、為日、為電、為中女、為甲冑、為戈兵。其於人也,為大腹,為乾卦。為鱉、為蟹、為蠃、為蚌、為龜。其於木也,為科上槁。
艮為山、為徑路、為小石、為門闕、為果□⑥、為閽寺、為指、為狗、為鼠、為黔喙之屬。其於木也,為堅多節。
兌為澤、為少女、為巫、為口舌、為毀折、為附決。
其於地也,剛滷。為妾、為羊。
注:□①=日+亙□②=火+繁體字的丶漢'去丶氵'□③=上竹下良□④=上馬下廾□⑤=車+柔□⑥=上艹下瓜瓜
易經 序卦傳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①也。物□①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也,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復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