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通於土氣。
凡十一髒,取決於膽也。
故人迎一盛病在少陽、二盛病在太陽、三盛病在陽明、四盛以上為格陽。
寸口一盛病在厥陰、二盛病在少陰、三盛病在太陰、四盛已上為關陰。
人迎與寸口俱盛四倍以上為關格。關格之脈,贏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則死矣。
五藏生成篇第十
心之合脈也,其榮色也,其主腎也。
肺之合皮也,其榮毛也,其主心也。
肝之合筋也,其榮爪也,其主肺也。
脾之合肉也,其榮唇也,其主肝也。
腎之合骨也,其榮發也,其主脾也。
是故多食鹹,則脈凝泣而變色;多食苦,則皮稿而毛拔;多食辛,則筋急而爪枯;多食酸,則肉胝_而唇揭;多食甘,則骨痛而發落,此五味之所傷也。故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腎欲鹹,此五味之所合也。
五臟之氣,故色見青如草茲者死,黃如枳實者死,黑如_者死,赤如衄血者死,白如枯骨者死,此五色之見死也。青如翠羽者生,赤如雞冠者生,黃如蟹腹者生,白如豕膏者生,黑如烏羽者生,此五色之見生也。生於心,如以縞裹朱。生於肺,如以縞裹紅。生於肝,如以縞裹紺。生於脾,如以縞裹括蔞實。生於腎,如以縞裹紫。此五臟所生之外榮也。
色味當五臟,白當肺辛,赤當辛苦,青當肝酸,黃當脾甘,黑當腎鹼。故白當皮,赤當脈,青當筋,黃當肉,黑當骨。
諸脈者,皆屬於目;諸髓者,皆屬於腦;諸筋者,皆屬於節;諸血者,皆屬於心;諸氣者,皆屬於肺,此四肢八溪之朝夕也。故人臥血歸於肝,肝受血而能視,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指受血而能攝。臥出而風吹之,血凝於膚者為痺,凝於脈者為泣、凝於足者為厥。此三者,血行而不得反其空,故為痺厥也。人有大谷十二分,小溪三百五十四名,少十二俞,此皆衛氣所留止,邪氣之所客也,針石緣而去之。
診病之始,五決為紀。欲知其始,先建其母。所謂五決者,五脈也。
是以頭痛巔疾,下虛上實,過在足少陰巨陽,甚則入腎。徇蒙招尤,目冥耳聾,下實上虛,過在足少陽厥陰,甚則入肝。腹滿_脹,支膈胠脅、下厥上冒,過在足太陰陽明。咳嗽上氣,厥在胸中,過在手陽明太陰。心煩頭痛,病在膈中,過在手巨陽少陰。
夫脈之小大,滑澀浮沈,可以指別。五臟之象,可以類推。五臟相音,可以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