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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他有的是錢。”

“京京哪兒來的錢啊?”

哼,偷老子的小金庫當本錢,以為我不知道呢?“這次去G省死小子肯定和同學去倒騰服裝來著,你瞧瞧他帶回來的衣裳,同一款式七個顏色,肯定是樣品!你兒子啊,以後就是一大奸商!”

他爹,你又俊傑了!

註釋一:

阿姆斯特丹:秦立東的口誤,其實席硯聽的是路易斯阿姆斯特朗(Louis Armstrong)。

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爵士樂殿堂級人物,也是搖滾樂先驅者,他的作品一再被後人重新翻唱出版,於是知名度歷久不衰。

兔子個人喜歡他的《a kiss to build a dream on》以及《blueberry hill》等。

文中形容阿姆斯特朗唱歌跟“嗓子裡跟卡了口痰似的”,引自兔子好友同為JJ作者【熊貓兇猛】的原話,此處向熊貓致敬。

作者有話要說:

【小劇場】

席硯穿戴整齊的走到李津京身邊,嘴角含笑:哎,這泳褲是立東的,你穿完了給好好洗洗啊~

李津京各種炸毛兒:我草!你丫不早說!

席硯:你見過這邊兒有賣泳褲的嗎?當我是大衛科波菲爾啊,能憑空給您變一條?自己笨還叫喚個屁。

李津京:……

躲在角落的秦立東:京京,咱們的小兄弟率先會師了。

13、第十三章

開學兩個多月,天已入秋。

B市的十一月是很美的,尤其在某些被重點保護的古建築群密集的街道,道路兩旁常常種著銀杏和楓樹。一場秋雨過後,紅黃相間的再灑上點兒陽光,絕對稱得上是美景兒。

這條路曾經是李津京上班的必經之路,騎著腳踏車呼吸溼潤清涼的空氣,再看著身邊兒堵成一串兒動不了窩兒的汽車,心裡那個爽啊。

可惜現如今他也成了被堵著的一員了。坐在秦立東的車裡,還被迫欣賞一個叫小野麗莎的女人低吟淺唱,李津京這個鬱悶啊!

一曲終了,席硯在前座兒感慨著:“好聽吧?這種曲風叫Bossa Nova,融合了桑巴和爵士樂,旋律簡單又輕快,多迷人啊~”

李津京伸手戳了戳在駕駛席上扮演雕像的秦立東:“給根兒煙。”

席硯有點兒尷尬,瞄了眼這倆叼著煙木著臉的哥們兒:“要不……你們想聽什麼?我換碟。”

“崔健。”

“鄭鈞。”

秦立東扭頭看了一眼李津京笑了:“小子還喜歡鄭鈞呢?”

“可不嘛,從赤/裸裸開始就被丫拿下了,可惜只出了一盤兒專輯,也不知道下一盤兒得等到什麼時候兒呢。”其實李津京心裡有數,到香港迴歸那年心中的偶像就該出第二張專輯了,這件事兒他可記得門兒清。

“唐朝聽不聽?”秦立東低頭兒翻找,“我記著有鄭鈞的來著。”

“不聽唐朝的,一幫子人瞎嚷嚷,鬧死了!”席硯哼了一聲從秦立東手裡搶過CD包兒很快抽出來鄭鈞的塞進車載CD機。

“你不喜歡搖滾當然不懂唐朝的好。”熟悉的節奏響起,李津京跟著搖頭晃腦,“你就喜歡聽姑娘們那些哼哼唧唧的歌兒,然後跟著一起犯癔症兒。”

秦立東扭頭看著窗外偷笑。

席硯唰的一扭頭兒,眯著眼說:“這叫蘿蔔白菜各有所愛!這位爺還打算兩個月之後追到大慶去聽崔健的演唱會呢,叫什麼來著?紅旗的蛋?”說著拍了一下秦立東的肩膀。

李津京噴了:“人家那叫紅旗下的蛋。就您這還算是懂音樂的呢?要我看也是一假行家!”

文藝小青年兒們都喜歡那些各色的,小眾的東西。按李津京的理解,這是他們要顯得與眾不同,顯得自己特有品。

席硯的品味李津京不敢苟同,但從他嘴裡甩出來那些什麼阿姆斯特朗啊,小野大野的啊,巴赫李斯特啊,確實挺唬人的。

而這些唬人的哥們兒們鼓搗出來的音樂為什麼會突然被席硯熱衷,這也得怪李津京。

自從他開始在經貿大上課,席硯就逼著他給弄了張學生證兒,自己的學校不去卻時不時的跑過來旁聽。

哥們兒本身長得就出眾,又好打扮,全身上下淨是李津京叫不上名字的名牌兒貨,於是在一群學院派土鱉們中間,席硯已然是個花裡胡哨的七星瓢蟲。

學校的姑娘們很亢奮,在各種小心謹慎的打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