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利。當然,我們並沒放棄,事實上小四也不缺錢,沈依蘭留了一大筆零花錢在他手上,美其名曰以後的嫁妝。
但,誰在意那些錢,只是為了打發無聊的時間罷了。
最終的結果,靠著小四那張英俊的外表,在色誘了一家網咖老闆娘之後,我們做起了網管。
我的工作很累,每天得上12個小時,期間除了負責維護網咖內的電腦外,還得隔半小時清理下網咖內的衛生,例如收拾桌子上,地上的垃圾。
而小四,只是簡單的坐在吧檯裡,收錢,看電影。
最讓我無語的是很大一部分的女性顧客,用著呵斥的語氣讓我買這買那,然後再偷偷摸摸的讓我送一半吃的到收銀臺給小四。
有時候,小四不小心睡著了,醒來以後身上總會多件衣服,或者毛毯。而我睡著以後,總要被凍醒。
不過日子雖然單調,但過的還算充實,時間過的很快,一個月轉眼就要過去,期間方方周打了無數個電話,但都被小四直接掛掉了。
誰也不願意聽一個大男人發牢騷,還是無休止的。
網咖這樣的場所,談不上多壞,卻也好不到哪裡去。
除了少部分的學生,大部分徘徊在網咖的,除了一些二流子,就是外來打工的人。這樣的人,素質談不上有多高。
奇形怪狀的髮型,染著各式各樣的顏色,嘴裡不乾不淨的談吐,有時候,我甚至能在網咖的廁所裡,發現用過的套子。
出於無聊,我在廁所貼了一張禁止苟合的條文,但效果不大,有些人不大認識字。所以我還得定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