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浩東掐指細算,“一人一天五百……每天就需五萬元,以一百天計算,就是五百萬元,這個這個……這個開支有點大啊。”
戴昌明說:“小氣鬼,你爽快點。”
徐浩東咬了咬牙,“好吧,就這麼定了。可惡的**分子,又要消耗我五百萬元,我真想把他們統統吊起來,狠狠地踹爛他們的屁股。”
戴昌明暢懷大笑,“哈哈……”
第0582章 漏洞
省紀委接管吳佩林受賄案,又有省紀委書記戴昌明親自壓陣,市紀委書記沈騰輕鬆了,市委書記徐浩東也放心了。
徐浩東眼前的棘手大事,是戴昌明交給他的那份“材料”。
材料涉及三位副市長,劉浚如、朱國平和于越,事起市政府的採購專案,與吳佩林受賄案有關,與東江大學控股的博洋電子有限公司有關。
這份材料當然不能獨享。徐浩東十分清楚,劉浚如、朱國平和于越是省管幹部,他只有監督和領導的權力。
還有東江大學,徐浩東也不敢隨便得罪,雲嶺市正在籌建雲嶺大學,這個雲嶺大學還有另一個名字:東江大學雲嶺分校。得罪東江大學的後果,徐浩東很是明白。
但放眼兩套班子全體成員,能分享這份“材料”的人並不多。市委副書記兼代理市長孔正豪可以,紀委書記兼監察委主任沈騰可以,還有組織部長羅新良、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楊凌、統戰部長孫和平、副市長沈連文、副市長陶書蘭,以及市人大主任常達林和市政協出任主席楊文康,他們都不是本地人,能正確對待吳佩林受賄案,也能客觀評價劉浚如、朱國平和于越。
軍分割槽司令沙明建,他不會管地方事務,“狡猾”得很,問也是白問。
劉浚如、朱國平和于越三位副市長是“當事人”。
副市長劉建偉和掛職副市長伍相傑,任職時間太短,徐浩東不想讓他們陷入“政治”旋渦。
市委副書記閻芳,是吳佩林當年的主要推薦人,目前正在深刻的反思自己。
至於常務副市長陳修傑、宣傳部部長王偉明、市委秘書長兼市委辦公室主任李瑩、副市長孫洋、市政府秘書長兼市政府辦公室主任高海峰,竟然都有親朋好友與吳佩林受賄案有涉,徐浩東暫時不想找他們說話。
正好是星期六,徐浩東待在家裡,將戴昌明交給他的那份“材料”細讀了三遍。
材料主要分為四個部分,前三部分,是省紀委副書記王可為與劉浚如、朱國平和于越三人的談話,第四部分,是王可為與有關人士的談話,包括博洋電子有限公司和雲嶺酒店的負責人。
劉浚如、朱國平和于越三人都承認,與博洋電子有限公司負責人相熟,為了市政府那個掌上電腦採購專案,博洋電子有限公司負責人找過他們三人,他們三人都為此而向吳佩林打過招呼,讓吳佩林儘可能的提供方便。
三人一致否認,在採購專案中收過好處,都一口咬定是出於友情。
不過,三人一致承認,博洋電子有限公司負責人請他們吃過一頓飯,地點就在雲嶺酒店,但是是對方事後請客。這明顯是違反了八項規定和六條禁令,三人表示深刻檢討,願意接受組織的調查和處分。
同時三人還一致否認,對吳佩林收受賄賂毫不知情,除了事前打過招呼,再沒有其他的聯絡。
第四部分算是旁證,博洋電子有限公司的負責人證明,除了請三人吃過一頓飯,費用一千兩百八十元,沒有給三人輸送過任何好處。雲嶺酒店的負責人證明,那天晚上是六人吃飯,除了三位副市長,還有博洋電子有限公司的三位負責人作陪,消費金額確為一千兩百八十元。
嚴絲合縫,無懈可擊。
要說劉浚如、朱國平和于越三人的錯誤,主要有三條。一,為企業向吳佩林打招呼,二,接受企業吃請,三,事後不主動向組織報告。
對於這三條錯誤的處罰,頂多是通報批評和黨內警告及記過處分。
三人有沒有收受好處,他們自己否認,博洋電子有限公司負責人也予以否認,另一個可能的知情人吳佩林,躺在醫院裡失去了說話的能力,相當於死無對證。
面對著一百多頁的“材料”,徐浩東無從入手。劉浚如、朱國平和于越三人倒是“交代”了他們與博洋電子有限公司的淵源,這佔了“材料”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可在徐浩東看來,這大部分內容全是廢話,因為這些都不是秘密,不用“交代”也能查得出來。
官員與企業或企業家相熟,包括有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