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習生每年就是幾十億韓元,那樣的話職員吃什麼?
“那麼金鐘銘先生怎麼看呢?”主持人自然而然的向最後一個還沒發言的人詢問道。
“很簡單。”金鐘銘收起笑容平靜的答道。“韓國法律有相應的規定,標準專屬合同上限為7年,多於這個數字就是違法的,所以過了7年後藝人想離開就可以離開,而超過7年的合同他想撕掉就可以撕掉。這是因為法律尊嚴不容置疑,沒有什麼組織、機構、企業、個人有資格凌駕於法律之上。”
全場為止一滯。沒人敢接話,也沒法接。
“原來如此。”主持人應該是得到了耳機裡pd的提示,馬上就開始往下走流程了。“看來大家都有共識,那就是無論如何13年確實是一個很難以接受的數字。那好我們進入下一個話題。關於收入分配的問題,到底東方神起拿出的這些東西能不能說明問題?嗯,這次金鐘銘先生先來?”
“我對此無話可說。”金鐘銘耷拉著眼皮答道。“我們委員會也好,我本人也好,對這個問題都不會做出評價。”
“這,這是為什麼呢?”主持人似乎有些難以理解。
“是這樣的。”金鐘銘睜開眼睛,似乎是在努力的打起精神。“我們委員會只是一個非政府組織。是韓國的藝人和相關從業者為了維護藝人的權利而組建的,是沒有行政權力和強制約束力的。所以。我們在判斷一個事物是否值得我們去介入的時候只有兩個標準。”
這下子所有人的興趣都上來了。
“第一個,是有沒有違反法律。”金鐘銘伸出一根手指。“就像是我們剛才說的那樣,7年,這是一個小孩子都認識的數字,你過了這條線,多一天我們都有資格介入,並且不會顧慮資方的感受和影響力,因為我們有法律做後盾。換句話說,只要你是個藝人,簽署的是標準專屬合同,那麼但凡你的合同上的數字過了這條線,你就可以來找我們委員會,我們委員會義不容辭!”
“但是現在的市場環境7年根本就是一個不合理的數字,資方的……”那個方侍革聽到這種殺氣騰騰的話實在是接受不了。
“那就讓那些社長理事去國會門口去示威!”金鐘銘猛地一揮手打斷了對方的話。“還可以塞錢嘛!只要改了法律條文不就行了嗎?已經寫進法律裡的東西就已經是全體韓國國民認同的東西了,為什麼我們要在這裡探討一個法律是否合理?這事難道不是國會議員的指責嗎?你一個經紀公司社長我一個經紀公司代表,在這裡說這種事情不怕被人笑話嗎?!”
方侍革的嘴哆哆嗦嗦了一下,但是最終還是沒敢開口,那個金基容更是在低頭裝死。
“那我們繼續。”金鐘銘沒事人一樣繼續側身對著鏡頭說了下去。“第二個標準就是基本的善良風俗和社會道德。什麼意思?就拿東方神起這個案例來說吧,我們委員會所關注的只有13年這個問題和‘監視條款’的存在,這個‘監視條款’就是絕對違反善良風俗的東西,什麼叫做‘不能請假不能生病不能不聽話’?什麼叫做違背了基本的人權,這就是典型的例子,因為沒有任何一個人願意平白無故的接受這種東西!總之,如果電視機前的藝人發現自己合同裡也有類似的東西,就請務必聯絡我們委員會,我們韓國藝人權利自助委員會願意竭盡所能,說不定就是張東健委員和李秉憲委員親自去幫你協商。”
說到這裡,金鐘銘還沒忘了扭頭去問旁邊的四個人:“請問四位對此有異議嗎?”
有你個大頭鬼?四人面色各異,一言不發的坐在原地一動不動。
“你家男人真霸氣!”宿舍的沙發裡,孝敏伸出胳膊頂了一下恩靜。
“啊。霸氣什麼啊?”恩靜沒好氣的換了頻道。“霸氣的把我們出道日期都給延後了。社長今天明確的說了。這事解決之前咱們不能出道!”
“其實也是好事。”孝敏倒是淡定。“要是最後你男人搞掂了的話,那我們的合同就會好很多。”
“也是啊。”恩靜翻臉如翻書。“今天正好他生日,我打電話問候一下他算是獎勵了。”
“你不是說他讓你在這件事了結之前不要聯絡他嗎?”孝敏一邊無聊的扔著一個抱枕玩一邊扭頭奇怪的詢問道。“哦,你不會是害怕他今天趁機和那個韓孝珠在一起吧?說起來人家兩個同一天生日確實很有意思啊。”
“你給我安靜點!”恩靜不耐的瞪了對方一眼,然後拿起了接通的電話。“優博噻優?”
“恩靜啊。”金鐘銘接過電話後立即往角落裡走了過去。“是生日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