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有喜歡的人,那個人就是傅臣。
我不想再抗拒自己的心情。我還是喜歡著傅臣,即使他不接受,我依然愛著他。
雖然傅臣現在與我幾乎決裂,可是小時候傅臣是很疼我的,那個時候媽媽剛帶著我嫁給傅臣的爸爸,成功地舉行了她的第四次再婚。因為目睹了前面四次失敗的婚姻全幕,我對本次再婚也毫不看好。固執而高傲地抬著頭,站在華麗冰冷的石階上,不肯稱那慈祥英俊的中年人為爸爸,更不肯叫那高不了我半個頭的冷漠美少年為哥哥。
那少年只是將插在褲口袋的手抽出,送到我面前,淡淡地說:“我是傅臣,以後我會照顧你。”
他實現了這個承諾。
媽媽第四次再婚果然失敗,這次她做的比任何一次都決絕,把我拋給第四任繼父,半句話不說跑去了國外,至今我都不知道她究竟在哪個國家。
爸爸是真的愛媽媽,他每次看我的眼神都充滿憐愛思慕以及悲傷,不久後他將我託付給付臣去了法國。
作為一個孩子,傅臣成熟得令人讚歎。在IQ上他是天才,在爾虞我詐的商界中,他也是遊有餘仞沒有任何不適。時至今日,R&A集團發展成為國內前十強公司不是無跡可尋。我居然有這樣一個神人哥哥,想想都覺得不可思議。
那個時候,傅臣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把我抱在懷裡,看我咯咯地笑,他冰冷的目光,也會出現笑意。
雖然是一副不管他人死活的冷酷脾性,卻對我寵溺至極,除了最後那次拒絕我對他的示愛,他不曾對我說過半個不字。不管我要什麼,都會想盡辦法滿足我的要求。他不是個善良或者有同情心的人,更不會把世俗人一條條大道理看在眼裡。為了滿足我,他手段極端做盡一切,犯下無數怨恨。現在想來事情起因全是因我而起,年少氣盛犯下那麼多錯,即使後悔也無法補救。
錯的最厲害的那次,傷害了潮。
明明是屬於我一個人的哥哥,卻多出來個潮分享。偏偏潮還要性格甜美而堅韌,偶爾是天真迷糊的二十歲少女,偶爾是狡猾聰睿的商場戰將,出得廳堂入得廚房,總有辦法融化傅臣這座萬年冰山。
從來只是在我面前微微展露笑意的傅臣,居然會在潮面前不顧形象的大笑。
潮甜美可人,聰明漂亮,善解人意,風趣幽默,大方自信,還會賺錢。
我沒有一樣比的上潮,傅臣愛上她,不是沒有理由。
潮很完美。但是,潮的完美不能成為我讓出傅臣的理由,只能平增我對她的怨恨。
嫉妒她,痛恨她,發狂地想毀掉她。潮所有的美麗,所有構成她完美的因素,都想毀掉。
像所有言情故事的醜陋女配角一樣,大哭大鬧任性耍脾氣,做盡一切不可理喻的事情。
最後,找人毀去了潮的純潔。
不敢相信自己做出這種事情。如果不是被激怒,還不知道我的本性是這樣黑暗骯髒。
傅臣趕來的時候一切都已經晚了,他抱著潮的身體憤怒地發抖,他希望我死。
我不願意死,卻在傅臣與潮訂婚那天選擇了死亡。原來愛上一個人,是這樣刻骨銘心到痛。那樣的感情即使是死亡也無法緩解,永遠存在於靈魂之中,輪迴千百世也不會消失。
在丁鵬的幫助下,不知不覺三個月過去,生活和工作都趨於穩定。開花終於結果,我籌集錢,算著去醫院需要多少醫療費。
然而傑似乎有話對我說。猶豫了很久,最後說出來的話無比堅決。
“我不要去醫院了。”
“什麼?”我驚訝看他。
“我說,我不要去醫院。”林傑當真以為我沒聽清楚,一字一句無比清楚。“我想過了,我們應該把錢花在該花的地方,我不要你那麼辛苦才得到的東西全部浪費在我身上。”
“可是,”我頓了一秒才說:“你不想恢復記憶了嗎?”
林傑堅定看著我:“對,我不想恢復記憶了。”
我怔住。有點小小的竊喜,但那樣自私的心情,害怕被他看出。“為什麼……不想恢復記憶?”
林傑溫和微笑:“我想過了,不管我以前是什麼人,有什麼樣的生活,我都已經不記得了。現在我的家人是你,和你在一起很幸福,我不想改變現在的生活。你呢,希望我恢復記憶離開嗎?”
我看著他,緩緩搖頭。終於忍不住,說出心裡話。“我不想你離開。我害怕你恢復記憶以後就不再是屬於我的家人了。”
林傑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