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覺得痛,是那種從心臟深處溢位的痛,痛得眼淚都出來了,終究還是沒有控制住,眼淚嘩嘩的往下流。
張愛玲曾經說過:我們再也回不去了!
他終究還是放開了她,可把她的身子板正過來,看見她滿臉的淚水,他卻又慌了神,慌亂間不知道用什麼去擦拭她那些淚水,於是——
薄唇終於落了下去,一下子覆蓋上她的眼睛,把那些淚水,不停湧出的淚水,全部的含住,輕輕的,小心翼翼的,如含珍寶般的吮/吸……
子心,其實我想要你,昨晚,你就在我的懷裡……
可是,子心,我更愛你,我尊重你……
子心,曾經我那樣的,那樣的傷害過你,所以,子心,我什麼都沒有做,不代表我不能,只是,我更心疼你……
他的薄唇自她的眼睛慢慢的滑落下來,最終落在了她的粉唇上,不再是用力的去撬開她的珠貝,而是專注的,小心翼翼的描繪著她的輪廓,嘴唇的輪廓,想要一點一點的把這些都落在自己的心裡,在以後漫長的等待的歲月裡留著寂寞時的慰藉……不管多麼不捨,不管多麼不願,時間終於還是無情的流逝,等他們走出龍園時,已經過了中午了。
今天是星期六,民政局原本是不上班的,可他一個電話給了民政局現任局長,簡單的說了一下情況,民政局的局長居然自己開車去加班。
他最終沒有陪她去民政局,只是讓助理陳子男陪她去的,不需要再簽署一份協議,因為以前的協議被曾經的局長鎖在辦公桌裡在,現在只需要把離婚證辦下來就可以了。
她終究還是去了,上了陳子男的車,一步三回頭的去了,他看見她上車時稍微遲疑了一下,然後銀牙一咬,一腳跨了上去。
他終究還是放她去了,雖然大家都罵他是個大傻瓜,就連萬副總都說:你就不離婚,她又能把你怎麼樣呢?關她在龍園裡兩年,時間長了,慢慢的就好了,人家說是塊石頭都能捂熱,何況是個人?
他知道,他不離婚,她的確是不能把他怎麼樣,可是,她能把她自己怎麼樣,而她自殘的時候,他會比她更加的心痛。
母親方鳳儀罵他,還有沒有比你更為愚蠢的男人?明知道她離婚是和別的男人去結婚?你還放她去?你這不是250是什麼?
他聽了只是心酸,他是250,一直都是,所以才犯了那麼多的錯做了那麼多愚蠢的事情最終也和她落得個不能相守的下場。
而今,轉眼三年多過去了,就連JAN都說他是傻瓜,天字第一號傻瓜,沒有見過比他更傻的男人,人家都是千軍一怒為紅顏,自己喜歡的女人即使被人家搶去了,也想方設法的都要搶回來,而你呢?
而他呢?他是合法的丈夫,和她是合法的妻子,這樣的關係,他為什麼還傻傻的要辦離婚證給她?完全可以理所當然的把她留在身邊,讓她給自己生兒育女不是嗎?
他回答不出來,對於JAN的質問,他真的回答不出來,只知道他無法看見她自殘,無法看見她那樣傷心難過,無法去想象她真的變成一具活木乃伊的情形。
他愛她,所以要讓她快樂!因為,她快樂,他才會快樂!
JAN醉了,他把他送回他住的酒店,然後開車朝家趕回,雖然她又走了三年多了,可是,每天他都是準時回家去的,只要沒有應酬,他從來不在外邊流連忘返。
好似,她就在御龍苑裡,一直在等他回家,像曾經的那五個月一樣。
車載CD裡飛出木子的歌:如果兩個人的天堂/象是溫馨的牆/囚禁你的夢想……浪漫如果變成了牽絆/我願為你選擇回到孤單/纏綿如果變成了鎖鏈/拋開諾言……
有一種愛叫做放手/為愛放棄天長地久/我們相守若讓你付出所有/讓真愛帶我走/有一種愛叫做放手/為愛結束天長地久……
回到龍園時剛好是18點多一點,龍園裡華燈初上,橘黃色的燈光在綠色的植物下,顯得愈發的溫馨幽靜。
他把車停好,剛推開車門,一個嬌小的身影就飛快的跑了過來,一邊跑還一邊喊:“爸爸,爸爸!”
他嘴角揚起微笑,反手關了車門,轉身,小女孩剛好到他的跟前,他彎腰,抱起小女孩,輕聲的問了句:“想爸爸了?”
“嗯,”小女孩重重的點頭,然後伸出三根手指在他面前晃動了一下:“爸爸已經三天沒有回來了,三天了。”
他微微一愣,可不三天了,他是上個星期五下午直接去的G市,今天已經是週一了,孩子記得真清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