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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1部分

“要讓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你以為跑了我們就逮不著你?”

“我沒殺人,我沒殺人,你們搞錯了,人不是我殺的,我是冤枉的……”

誰也沒提殺人的事,他居然開口就說沒殺人,人不是他殺的,這就是名副其實的“此地無銀三百兩”。

朱明東又好氣又好笑,氣得是7。11案去年把分局搞得焦頭爛額,今年“積案辦”的老刑警們查出頭緒,又把分局搞得很尷尬很沒面子。好笑的是這小混蛋死到臨頭還狡辯,死不承認又怎麼樣,作案動機、作案時間和證據全有,就算沒口供一樣能把他送上法庭。

但作案細節能搞清楚自然要搞清楚,朱明東緊攥著他肩膀,示意小吳去搜搜身份證、錢包之類的東西,順便幫他收拾幾件換洗衣服,把他頂在牆上追問道:“我提殺人了嗎,你怎麼知道我們是為殺人案來抓你的?都什麼時候了,還狡辯!”

剛才沒反應過來,竟說漏嘴了。

王學東懊悔不已,一邊掙扎著想看看外面懷孕四個多月的女友怎麼樣,一邊急切地說:“警察叔叔,你們真搞錯了,我沒殺人,我發誓,人不是我殺的。”

殺人要償命,不承認很正常。

這樣的嫌犯朱明東見多了,一時沒控制住情緒,啪一聲抽了他個耳光,“死不承認就能逃避法律制裁,人不是你殺的,現場怎麼會有你的腳印,怎麼會有你的dna?”

“真不是我殺的,我進去時那個蠻不講理的女人已經死了。”

編,真會編。

朱明東火冒三丈,一把揪住他衣領,質問道:“沒殺人,你為什麼跑?進去時那個女的已經死了,你怎麼不報警,不打110?”

“我,我怕說不清!警察叔叔,男子漢大丈夫敢作敢當,如果我殺了人,我去抵命,但那個蠻不講理的女人真不是我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