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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0部分

匿在第一現場附近的某個角落不是更好?其次,被害人是一個流浪漢,那麼邋遢的一個男人,身上怎麼會有一條嶄新的領帶?再次,兇手既然能想到棄屍,為什麼沒想到清理被害人指甲縫裡的血和面板組織?”

“也許是流浪漢因為瑣事殺人,他們頭腦相對簡單,想到一些事,而一些事沒想到也很正常。”

“兇手一樣是流浪漢,還是一個精神有問題的流浪漢,甚至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可是去年3月12日,東萍市化肥廠西門外的草地上,同樣發生過一起流浪漢被殺案。死者叫陳大全,是被匕首刺死的。

東萍市公安局萍光分局在死者身上發現另一個人的血跡和一個紐扣,四天後,嫌疑人丁新軍被抓獲,他曾與被害人有過矛盾,血液dna吻合,紐扣也是他一件衣服上的,辦案人員在他家找到兇器,一樣證據確鑿。”

這幾個案子很蹊蹺,到底有沒有搞錯韓博一樣沒底。

不過既然開了這個口,話既然已經說到這份上,就要相信自己的直覺,他翻翻筆記本,接著道:“我從案卷上發現,丁新軍落網之後始終喊冤,甚至請給他提供司法援助的律師作無罪辯護,結果因為直接證據和外圍證據形成的證據鏈無法辯駁,被法院判處死刑。”

“這沒什麼不對啊!”杜志綱越想越煳塗。

“如果僅僅這一起案件,確實沒什麼不對的。但我調卷發現,過去一年,東萍市發生的流浪漢遇害案共有四起,分別發生在1月5日、3月12日、5月21日和12月18日。”

小夥子是不是有點神經質,杜志綱提醒道:“韓博,流浪漢和吸毒人員一樣屬於重大刑事案件的高發人群,一個地級市一年發生三四起這樣的案件不足為奇。”

“杜總隊,這只是市區。”

韓博真希望自己是錯的,凝重地說:“我在調卷中發現,東萍市的兩個縣,去年同樣發生過流浪漢遇害案。一起發生在7月底,一起發生在10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