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友新山沒工作,天天住我那兒,晚上沒事幹,準備去城裡逛逛,從租的房子走到下面,新山和王軍鬧著玩,王軍跑,新山在後面追,王軍被車撞了。”
“然後呢?”
“大晚上,周圍沒什麼人,跟王軍也是剛認識,大友說要麼搞點錢,我們就沒報警,讓撞死王軍的駕駛員賠錢。”
這幫小王八蛋,居然敢發死人財!
法制宣傳任重道遠啊,韓博暗歎一口氣,抱著雙臂一聲不吭。
陳百川抬頭看看韓博,追問道:“駕駛員有沒有賠錢?”
“賠了,賠了五萬,他身上沒那麼多錢,我們跟他一起去新陵取的。”
“怎麼去的,怎麼取的?”
“坐他車,去取款機取的,他有卡,拿到錢就讓他走了。”
“駕駛員叫什麼名字,車牌號多少?”
“忘了,大友知道,駕駛員跟他立過字據,摁過手印,字據在大友那兒。”
雖然很可惡,態度還是不錯的。
陳百川沒問大友等人的全名,給他造成一種同案犯已落網的錯覺,先問其它重要問題:“魯佔朋,王軍的屍體呢,你們當時是怎麼處理的?”
“當時要駕駛員賠錢,來不及埋,放在駕駛員車上,拿到錢,駕駛員順路把我們送到坪土,我們把屍體抬下車藏在路邊,第二天在坪土街上買了兩把鐵鍬,找了個沒人的地方把他埋了。”
“埋哪兒記得麼?”
“記得,離公路不遠。”
“你們當時一共幾個人?”
“五個,算上被撞死的王軍,一共6個。”
“駕駛員賠的錢怎麼分的?”
“一個人一萬。”
“錢呢?”
“他們的不知道,我的花了。”
不用問也知道你分到的贓款早揮霍掉了,不然絕不會跑深山裡採石頭,幹那麼辛苦的活兒。
只要開口,接下來的事就好辦。
另外幾個嫌犯的名字、年齡、家庭住址,被撞死的王軍年齡、家大概在什麼地方,魯佔朋一五一十全交代了,為爭取寬大處理,為立功贖罪,還交代出嫌犯蔣大友偷摩托車和有人坪土鄉盜砍盜伐林木的事。
偷摩托車這事肯定併案偵查,盜砍盜伐林木的事移交給森林公安分局,當務之急是帶他去坪土指認掩埋王軍屍體的地方,挖掘王軍屍骨,聯絡王軍家人。同時組織警力抓捕另外個嫌犯,透過主犯蔣大友追查肇事車輛及司機。
刑警大隊、交警大隊和森林公安分局又有得忙,6。14案偵破工作卻陷入僵局,只能安排兩個民警追查另一個嫌犯包全業的下落,同時耐心等待顧新民那一組的訊息。
本以為案件破獲在即,結果希望又全寄託在自己身上。
收到通報的顧新民心急如焚,拿著牛小達的照片,在當地派出所民警帶領下一個飯店一個飯店打聽嫌犯訊息。
“貴省的,有印象,是這我們這兒幹過,手腳不乾淨,偷吧檯的錢,老闆娘沒證據,只好讓他走人。”
跑了二十幾家大小飯店,終於打聽到有價值的線索,可是人已經走了。
顧新民真不知道該怎麼跟局領導交代,急切地問:“師傅,他走多長時間,知不知道他去哪兒了?”
飯店大師傅從另一個民警手中接過煙,用帶著口音的普通話說:“走一個多月,他也知道名聲臭了,沒跟我們說去哪兒,走後也沒回來過。”
“在縣裡他有沒有老鄉或其它落腳點?”
“應該沒有,他一個人來的,吃在店裡,住在店裡,沒見他出去找過朋友,也沒見有人來找過他。不對,他請過一次假,出去過兩天,說是去呈都,在呈都應該有朋友。”
看樣子還得回呈都。
既然來了,當然要把情況搞清楚,顧新民從包裡取出筆記本,又問道:“師傅,你們店裡丟多少錢?”
“具體丟多少要問老闆娘,今天不巧,老闆娘正好出去了,不過我聽她提過,賬總是對不上,前前後後加起來有三四千。他有事沒事總往吧檯湊,除了他沒別人,只可能是他乾的。”
“謝謝師傅,這是我的電話,如果他回來,或者在其它地方看見他,麻煩你給我打電話。”
“就知道他不是好人,我懷疑我上個手機也是他偷的,我也想收拾他。”
“好,這就麻煩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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