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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部分

要說,這些怪物便當真值得讓咱家另眼相看。本來我以為,大地精雖說是準軍事化生物,卻終究有服從強者的習慣,至於普通地精,那更是號稱攻擊時不動如山,轉進中其疾如風的兵法名家,想要從他們嘴裡面考問出一點東西。應該不會困難。可誰知這位是怎麼調教的,竟然把這些傢伙搞得好象吃了過期春藥一樣,嗷嗷的往上衝,勇敢得。簡直不符合種族規律,而且絕對是不死不休,以至整整一天。我們竟然連一個活口都沒抓到。

“不奇怪啦。雖然沒有吃過過期春藥,不過這個東西的作用也差不多的說。”塔塔晃著從帶隊的熊地精武士身上搜出來地小瓶子說道,“要不要嗑一粒看看?據說效果可是和現實中地四號差不多,什麼k粉之類的東西根本沒的比。”

“……算了,這東西你自己留著吧。”怪物們悍不畏死的原因,就是塔塔手裡地小瓶子。瓶子上面的塞爾文字商標都還沒有揭下去。想當年,斯巴達三百勇士,為了不讓身邊的戀人失望,硬撼波斯地幾萬大軍,可比起這種用愛情維繫的軍隊來。貌似這嗑了藥的,似乎還更加危險上幾分。

幾乎感覺不到疼痛,只有嗑藥帶來的強烈幻覺。根本不怕什麼死亡。甚至比起嗑藥以前更加有了一種嗜血的、想要發洩的衝動,難怪他們看到我們馬上就跟瘋了一樣。搞得我還以為這些見了鬼的怪物竟然是一群蠻子。

很佩服這個盜賊團的指揮官,竟然捨得拿塞爾原裝的忘憂散給手下享用。這個東西,可是一點也不便宜的說——至少,根據剛剛拿兔子做地試驗,藥勁兒比起咱家隨手提煉出的麻藥來,要大得多。

天上的機關體忽然有所發現,直接把畫面投射在咱家地腦子裡面。放下書坐起來:“同學們準備,巨魔一隻,食人魔兩個,帶著四個地精正往這邊過來。儘量想辦法留活口,等藥勁兒過去,地精也還是隻地精!”

嗑藥的戰士,有優點,缺點可也很明顯:悍不畏死是沒錯,可普遍都會有智力下降地趨勢,加上地精之流原本就不聰明,這麼一來就更加的缺乏應變了說。

因為有著偵查上的優勢,所以在被發現以前,怪物們已經捱了一顆火球,四個地精當場了賬,緊接著就是掛了變巨的肺炎衝過去,一頭把當面的食人魔撞翻,順勢,掄起大斧子就往巨魔的綠腦袋上面砍。不過晨曦那邊就沒那麼幸運了,衝鋒到一半,腳底下一滑,好不容易才煞住車,最後只能是和另外一個食人魔來了一下硬碰硬。

怪物堆裡,唯一一個從來沒有嗑過藥的,就是那個綠皮巨魔,因為讓這種東西嗑藥根本就是浪費。以巨魔超強的再生體值,差不多就等於百毒不侵、百病不擾,除了某種特殊的免疫系統疾病之外,他們簡直能把毒藥當涼水來喝。想象一下吧,巨魔的血液號稱能解百毒,想要讓這種東西中毒,又怎麼會簡單了。

其實,關於巨魔有很多傳說,主要都是針對它那恐怖的再生能力的。比方說,一個遊俠帶了一條巨魔手臂回營地,結果從揹包裡跳出一隻完整的巨魔,又或者,某隻豹子吃掉一塊巨魔肉,結果巨魔再生,撐破了它的肚子——這個,絕對是謠傳。冒險者們都知道,火和酸,都可以有效的抑制巨魔的再生能力,而胃酸的酸性,可是比起普通的酸液瓶要大得多了。

話說,什麼東西,一旦瞭解了,也就沒什麼可怕了。在被賦予了火刃的大劍之下,所謂的再生能力,幾乎完全失去了效力,綠色的軀體上眨眼間就已經遍佈傷痕。再加上身後一群人張弓用弩的拿火箭狂轟濫炸,幾乎就是喘口氣的時間,全身都燒了起來,之後,好像是一根火炬一樣的倒下了,這個時候,咱家剛剛給倒在地下的傢伙身上補了一個定身法。

倒是晨曦那裡稍微有點麻煩。本來他想趁著衝鋒的力氣來個一斧兩斷,誰知道腳下打滑變成了硬碰硬。也許那個食人魔在力量方面比不上他,可是,和嗑了藥的傢伙比拼命,那也不是什麼聰明的舉動,被人家一陣完全不顧防禦的打法砸得簡直有點發懵,好在這個時候貓太沖到,食人魔的棍子上被抹了一層滑溜油飛了,之後,發矇的可就不再是晨曦。

戰鬥結束,距離發現敵人,過了還不到兩分鐘。更重要的是,我們終於有了個俘虜。

第十卷 第一章 勇闖奪命洞

更新時間:2007…12…13 20:52:27 本章字數:2178

要從一個癮君子的嘴裡面套問出什麼話,這實在不是工作。什麼刑罰問都不需要,只要多耗上一會兒,等到他癮頭上來,鼻涕眼淚止都止不住的時候,隨便你問什麼,就連他老媽今天穿的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