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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大哥,穎興有與咱們公司兒童吃飯香相類似的產品嗎?”

趙明濤疑惑地看向他:“也有的,叫法不同。怎麼了?”

林援朝皺眉道:“我只是在想,我們當時發給安峰姑父的除了歐陽曼的補鈣的文案外,還有李曉月的吃飯香的產品,這個文案公司內部也是中了標的,如果對方是從安峰姑父那裡看到的話,為什麼不兩個一起用,而只用一個呢?”

歐陽曼自覺是一懶人,見有人操心這事兒,自己反倒不急了。看著林援朝的右手放在身側,手指不停地握緊、鬆開,再握緊,心裡不由泛起一絲喜悅:這個一慣淡定的大男生,是因為自己而緊張呢。

卻聽趙明濤回道:“這也不能排除是在安峰姑父那裡洩露出去的,廣告文案不象數學題,1是1,2是2,廣告文案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李曉月的文案在我們公司內部中了標,但或許對方並沒有看中呢?”

林援朝這時緩緩攤開手掌,說道:“其實,這件事,即使不知道是怎麼失竊的,真要打起官司來,我們也有辦法。”

“什麼辦法?”

“很簡單,我們向法庭申請雙方提供原始檔,做電子文件初始日期鑑定。只要是剽竊的,它的檔案日期一定在我們之後。”

趙明濤搖搖頭:“這個前提是要打官司,出於形象考慮,我們公司對打官司這一類事件是很慎重的,而且,這也是一種投入,也要看投資回報的。且不說為了一個廣告創意打官司拿不拿得回成本,更關鍵的是,如果不清楚如何失竊的事實,沒有必勝的證明,公司高層不會願意為了個實習生冒險去打官司的。這個事,我也作不了主!”

他又加了一句:“而且,官司打下來至少大半年,這期間流言的壓力,小曼能不能承受?同時,這個創意肯定是廢了!”

李曉月皺眉道:“有沒有辦法讓對方的廣告不能面市?”話是問的趙明濤,眼睛卻是看著林援朝。

她的意思很明顯,如果不能證明文案被剽竊,那麼至少不能讓這個事件傷害到歐陽曼。不管公司如何,如果這個廣告以對方名義面市,對歐陽曼的聲譽影響不小,如果有心人再一鬧到學校去,後果不堪設想。搞不好會毀了歐陽曼整個前途和人生。

正文 擔當

以林援朝的家世,林家或許不在乎門當戶對,但也絕不可能讓一個有人品汙點的女孩子進門。

如果林援朝想要跟歐陽曼在一起,就絕不能讓這件事傷害到歐陽曼。

趙明濤也意有所指地看向林援朝:“一般來說,如果我們有證據證明對方剽竊的話,可以跟對方談,或者有其他令對方心動的籌碼,也行。如果這兩樣都沒有的話,就只能用一些特殊手段了。”

林援朝這時終於明白趙明濤最初跟他說的“你知道你這句話在這種情況下意味著什麼嗎?”的意思了。

如果當時林援朝不那麼迫不急待地表明身份,於公於私,趙明濤自然都會護歐陽曼周全。但現在,他完全可以只站在公司的角度考慮問題,如果公司利益與歐陽曼之間起衝突,如果保護歐陽曼的利益需要付出他不願意承受的代價的話,那麼歐陽曼的利益,就要交給表明身份的林援朝了。

現在趙明濤意有所指的幾句話意思很明顯,如果你是歐陽曼男朋友的身份,那麼所謂的“令對方心動的籌碼”和“特殊手段”就需要林援朝擔過去,而如果他不願意承擔,那麼以後林援朝便再沒資格跟他爭取歐陽曼。

今晚的一切,完全打亂了林援朝原有的節奏和步驟,林援朝儘管心底煩亂,卻沒得選擇。

因為,他知道自己絕不願意有丁點的機會給到趙明濤,否則,剛才他就不會那麼迫不急待地表明自己與歐陽曼的關係了。

沒有絲毫猶豫,他直視著趙明濤:“趙大哥,我們需要知道幾件事:一、對方的廣告是全國同時釋出還是先在部分割槽域發,如果部分發,是在哪裡先發?二、對方首發的時間可能在什麼時候?三、一般這類廣告的釋出,是否需要政府部門審批?如果需要,是哪些部門?”

“另外,我還需要對方公司的詳細資訊,尤其是對方最高決策者的資料。”

趙明濤對於林援朝這麼短時間內能迅速理清思路,暗自驚訝。只是,如果這件事讓林援朝參與進來,心裡卻有些不是滋味。

一方面是因為在他眼裡,這畢竟是自家公司的事,林援朝他們還只是學生而已,如果讓他去擔當,似乎有些說不過去;另一方面,如果這事林援朝純粹為了歐陽曼出頭,而自己卻不願擔當的話,那麼以後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