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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覺地想到西洋古董洋果子店的蛋糕師傅,號稱魔性同性戀的小野。

不要問我為什麼會想到小野,就是會想到嘛!雖然趙鈺在個性、外貌各方面都大異於小野,但……他就是會讓我想到小野,一想起來,手就停不下來,不停地寫寫寫,最後就是砍得心好痛。

可我一定要砍,不砍,他會成為故事裡最搶眼的角色,而他偏偏不是這個故事的主角,配角註定要被犧牲,我只能在心裡給他一個美滿的結局。

至於在巴黎踩到黃金那一段,那是我親身的痛苦經驗。

在寫小說前我做過很多工作,領隊、房屋仲介、行政助理、秘書、保險經紀、門市業務、電訪員、戶政資料輸入(那是政府初始準備將各部門電腦化,但部門內人手不足以將累積數十年的資料全部建檔,於是發包民間,我有幸成為其中一員,不過那工作挺無聊的,就是不停地打字打字再打字……打得眼睛都快瞎掉了)。

做領隊最大的好處就是出國跟團不必花錢,當然,買自己的東西是要花錢的。初寫小說的時候我偶爾還兼著做領隊,但這五、六年都沒做了,太多事情要忙,沒有時間了。

我第一次帶團出國是去印尼,最不順的是去美國,準備好要去的前一個月,戶政事務所發來通知,我的身分證號碼與人重複,而那個人比我早生一天,所以我得去換身分證。好吧,身分證換,護照呢?當然也得換,然後簽證要重新申請,信用卡、郵局、銀行、保險……所有的資料我都得要去變更。最後,當然我沒有去成美國,因為時間趕不及了。

但那些都不是讓我最嘔的事,我最頭痛的是,我周遭的人身分證開頭都是Q,獨我是I,總會有人懷疑我冒用別人的身分證字號。我沒有,我只是倒楣好嗎?天知道我重辦那些證件花了多少時間與精力。

而讓我期待落差最大的則是法國,我是《凡爾賽玫瑰》的迷,最喜歡歐斯佳,所以在去之前,對於法國這個號稱最浪漫的國度有著許多幻想,翩翩美男子、衣裝華麗的貴婦人、石磚步追兩邊那盛放的鮮花……而這一切在我踏上巴黎、踩到黃金(還不止一次)的瞬間破滅了。

我不知道是我倒楣,還是怎麼回事,同團的只有一個男生差點踩到,他避過了,我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