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鴻這幾天一直都在研究有關網路方面的知識,學校圖書館裡面的那些書他早就看完了,心中正琢磨著喊上馬修他們去市區的圖書館看看,順便也找一下posix標準方面的書籍。
自從幾天前德州儀器公司發來一封律師函之後,sam公司的經營活動基本陷入停滯狀態,因為大家都摸不準這次的事情到底會走向什麼方向,在等著對方的第二次聯絡。
於是林鴻給他回了一條:
stone:德州儀器有訊息了?
很快,馬修就回復了。
馬修:是的。現在放學了吧?快來公司。
※
當林鴻趕到sam公司的那個車庫的時候,看到車庫外面停了一輛賓士最新出品的600sel汽車。
走進裡面,林鴻看到在會客區域,坐著一男一女兩位陌生人,火炬正在那邊陪著對方說著話。
中間的茶几上,放著幾份開啟的檔案。
馬修、亞瑟和皮森三人則正在一旁搗鼓著一臺改進後的cdad裝置,這臺裝置,本來是打算直接交給工廠進行代工生產的,可是由於那封律師函的出現,這個計劃直接就被擱淺了。
馬修轉頭,看到林鴻出現在門口,立刻走了過來。
“那兩個是德州儀器的人?”
“是的。那個男的,就是上次給我送律師函的律師,瑞斯*伊凡斯。女的才是負責人,叫戴安娜*霍爾,來自德州儀器計算器部門,是一個非常強勢的女人。”
馬修簡單給林鴻介紹了一下這兩人的情況。
由於車庫中的會客區域離門口有些遠,中間有一些紙箱隔開,再加上他們此刻正在和火炬說著什麼,並沒有注意到林鴻的到來。
“他們這次來,提出了什麼要求?”林鴻直覺上認為這件事可能和自己有關。
“收購。”也向這邊走了過來的亞瑟非常簡短地說了一個詞彙。
“是的,他們想要完全收購我們sam公司。”
林鴻對此其實早有預料,所以對這個訊息並不感到驚訝,他笑道:“這似乎是個好訊息,怎麼看上去你們兩個並不是很高興的樣子?”
“哎,別提了。”馬修嘆了口氣道,“他們根本看不上sam公司,真正想要買的,只不過是你的紅外線傳輸協議而已……”
經過馬修一番解釋,林鴻這才瞭解到,原來對方還以為他們使用的那個紅外線傳輸協議的發明權屬於sam公司,於是這次派人過來談判,如果sam公司願意將這個協議的專利賣給德州儀器公司,就不再計較他們的侵權行為。
當他們在說話的時候,火炬那邊也注意到林鴻已經到來,於是便從那邊走了出來。
“stone,你可來了。”火炬額頭微微冒汗。
“火炬,你和他們談得怎麼樣了?”馬修問。
“毫無進展,對方根本看不上我們公司的那點技術,那個戴安娜真正感興趣的就是紅外線傳輸協議。剛剛她給我看了一份檔案,是關於我們公司侵犯德州儀器公司權力的法律依據,我看了一下,情況有點不妙,他們這是有備而來。根據1974年《美國貿易法》第182節的第301條款的規定,我們公司的確有可能對他們的產品造成了侵權行為……”
“他們打算出多少錢收購?”
林鴻皺眉轉頭看了看坐在那邊的那個戴安娜,對方見他看過去,衝林鴻倨傲地笑了笑,林鴻很不喜歡她的眼神。
“價格倒是還可以,協議加上公司,總共五十萬美元。”火炬精神有點振奮地說道。
……
正文第224章借閱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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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駭客聖地'第224章借閱證
第224章借閱證
“五十萬美元?”馬修和亞瑟兩人聽到這個報價之後,也頓時愣住了。
這的確是一個非常誘人的報價。
他們的第一反應就是按照股份,自己能夠獲得多少。
緊接著又反應過來,對方對sam公司之前就表現得不屑一顧,為什麼會出這麼多錢來購買?
很快,他們就抓住了重點,他們買的並不是sam公司,畢竟這個公司剛剛成立不久,根本就沒有什麼東西可買。德州儀器真正買的,是stone的那個協議。
“協議是stone私人的,不存在捆綁在一起賣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