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就在一座小鎮子上停了下來,而且正好是一個旅店的旁邊,方南把幾張大額美元遞給了他,現在的他,錢已經不在是問題,沒有看司機滿臉感激的討好笑容,自顧自的走下車子,來到了這個鎮子上。
一下車,他就帶上了一個大大的黑色墨鏡,身上也裹了一件長領灰色衣服,一包吃物都裝在一個大袋子裡。
抬頭看了看,一個招牌上面寫著幾個韓國字,令他驚奇的是,還有兩個中文字,“旅館”,這倒是稀奇,方南點了點頭,進去了。其實,在韓國,很多地方都有中文字的招牌的,只是方南走過的地方太少了,而且每次出去都處於精神高度緊張的狀況,哪裡還關心這些。
旅館的門是玻璃門,方南慢慢推開,門框可能有一些老舊,推來的時候發出刺耳的摩擦聲,不過,方南沒有理會,自顧自的向裡面走。在正對門的側一點方向,是一個櫃檯。
一個三十五六歲的女人在櫃檯後面坐著,看到方南進來,忙站起來,對方南一鞠躬,說道:“啊你啊塞哦!”
女人倒還有幾分姿色,不過畢竟年紀大了,面板有些鬆弛,身材也比較胖,方南注重的看了一眼那女人的眼睛,發現裡面只是一片清澈。
方南心下定了定,對她點點頭。
第一篇 追殺令 第四十九章 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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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手在包裡拿出琳琳給自己的證件,又從包裡點出一疊錢,擱在櫃檯上,老闆娘看到方南不斷的向外掏東西,有些詫異的看了方南一眼。
老闆娘對王明說了句什麼,但是方南哪裡懂,就開始用一種人類最原始的交流方式——用手比劃。
經過一刻鐘的深層次交流,方南和老闆娘達成了廣泛的共識,得出了三條結論:
第一,方南來住店。
第二,方南要住好幾天。
第三,住店要交錢,所以方南交了錢。
第一和第三條,方南高達二百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