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還好,有些奇怪媽媽怎麼就把自己的生活想得那麼慘。想想剛工作時媽媽過來陪過她三個月。那時候安安和媽媽一起上街,碰到個男同事,是油嘴滑舌的那種,還滿臉豆豆,安安和他打了個招呼,結果回頭,媽媽就對她說:“這男孩挺好的!” 安安聽到這話都不知道自己當時什麼情緒,義憤填膺!還有哭笑不得! 讓她去找那個比她小的小屁孩,算了吧! 還不如自己過呢! 安安不喜歡比自己小的男人,安安喜歡比自己大一些的,可以寵著她,讓著她,讓她隨意撒嬌的那種“老男人”! 安安慶幸著還好不是舊社會,要父母之命,媒約之言,不然看媽媽這狀態,她都急到可以在大街上抓過一個男人就和安安拜堂。
要說安安的一點都不寂寞嗎?不可能,有些時候,安安清楚地意識著自己是寂寞的,可是就是寧缺毋濫,不想將就,說她清高也好,驕傲也行,反正這是安安自己的生活,決定權在她手裡。甚至有段時間安安在思考人為什麼要結婚,媽媽說她想這個無聊,人就是要結婚的。可安安就是要想。後來想明白了以後,覺得這事不就是像媽媽說的那樣嘛,只不過自己給複雜化了。婚姻是大多數人心目中幸福生活的承載方式,所以作為普通人都會選擇結婚。
但是到了年齡不結婚,社會和家庭會給人很大的壓力,這時候就看自己了,頂不住壓力的就隨便找個人過日子了。心態好一些,像安安這樣的,還會再堅持。堅持歸堅持,不煩惱是不可能的。比如見到老朋友或同學,千萬不要打聽你認識的男同學,你以為你們在愉快地聊天,聯絡感情,可是別人會以為你有所圖! 安安就這樣尷尬過:“強在上海吧?” 人家會所答非所問:“強都要結婚了!” 安安滿頭黑線啊! 鬱悶啊! 他結婚幹我什麼事?
冬亮今天約了安安吃飯,見了面先關心了一下安安的病,安安說沒事,點菜的時候,安安懶得點,讓冬亮點。
“魚頭煲,好嗎?”
“我媽不讓吃!”
“水晶雞,行嗎?”
“我媽不讓吃!”
“水煮牛肉,可以吧?”
“我媽不讓吃! ”安安不好意思:“我媽說這些都發性食物,耳朵發炎呢,不能吃!”
難得冬亮的表情很鎮靜,沒被安安連著三句“我媽不讓吃!”嚇住。安安心裡發笑,這小子脾氣還不錯嘛! 最後冬亮點了幾個素菜,吃完飯,聊了會天,要送安安回家。安安說:“不用了,這麼近,你還要坐公車,你先走吧,不用送!”
“我不放心! 我就送你到樓下!”
“沒事,我以前有時候回家比這還晚呢!”安安心想,不認識你的時候我不也安安全全長這麼大了嘛!
冬亮也聽出了安安的話外話“以前不認識你,想幫也搭不上手,現在認識了,得幫幫,照顧下了!”
逗得安安大笑!
第四章 牽手
安安就這樣和冬亮開始交往了幾個星期,兩個人就吃吃飯,看看電影,都是冬亮過來找安安的,一個星期三次,跑得挺勤的。安安覺得冬亮各方面條件都不錯,可作為結婚的物件,最難得的是對他“知根知底”,嘿嘿! 抓到這樣的可不容易,好好處吧! 兩人都是文明好青年“發乎情,止乎禮”,手都沒拉過。安安是慢熱型的,覺得這樣慢慢發展挺好。
又到了週末,冬亮又過來找安安,吃過飯,冬亮提議要去唱歌,安安同意了,想反正閒著也是閒著。
安安唱得正起勁的時候,一隻溫熱的大手包上了她的小手,安安馬上 轉頭對著冬亮大叫一聲:“你幹嘛?”冬亮立即不好意思地收回了手。然後安安忽然覺得有點難堪,剛才自己的反應純屬條件反射,根本就沒過腦子,現在想想人家跟你談戀愛,還這麼大歲數了,拉拉手,自己裝什麼清純啊,哎! 安安發誓自己不是裝的,自己真的是不適應,感覺還沒和冬亮熟悉到拉手的地步。真尷尬,尷尬啊! 她只好繼續“若無其事”地唱歌。這事就在兩人刻意忽略的情況下過去了。
又過了一個星期,兩個人打完羽毛球打的去電影院,安安正在車上感慨生活真美好的時候,冬亮拿著毛巾還在擦汗,然後他用毛巾捂住嘴巴就不動了,正納悶的時候,安安的手被冬亮死死的握住了。安安這次沒大叫,想想認識時間也不短了,拉就拉吧,可安安忽然調皮了起來,想撓撓他的手心,可她的手一動,冬亮就以為她不讓拉,就更用力的攥著,同時安安發現,冬亮呼吸的聲音很大,哈哈!安安這個樂啊,這冬亮還真是個純情老男人,都三十三了,拉個手緊張成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