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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董家不承認不要緊,有兩個人承認足以證明;第二件事也好辦,立即把田淑琴抓起來審問,不要等董作為這邊承認後再行動。

華楚天領意離開。

田淑琴馬上被帶到檢察院。

她不是一般的家庭婦女,她曾經是“南集第一夫人”。在她眼裡,不說你檢察院,就是南集地委、行署的書記、專員,昔日哪一個見到她不是點頭哈腰?時過境遷,性格不改,越是“老闆”沒有權越要把腰桿挺直一點,人窮不能志短……她把華楚天罵得狗血淋頭,罵他無情無義,狗仗人勢,狗眼看人低。

華楚天跟她談不上正題,換上兩名年輕的檢察官。

年輕檢察官不講情面,對她言嚴語重,得到的回應是照罵不誤,氣得年輕檢察官想打人,卻不敢動手,只得任由她罵足罵夠,罵累了就不罵了。再切入正題,她只有一句:“我沒有收潘露霞的錢。”剩餘的時間是她在教育年輕的檢察官如何做人,完全是反過來了。

給她一點厲害看看。

她不怕狠。你狠她比你更狠,越狠越有刺激。

講狠的人累了,她沒有累。

華楚天懷疑她有精神病,這種反覆無常的舉止只有更年期的女人才有,而她早過了更年期。

毫無進展,只得放她。

田淑琴走了,檢察院上下得到解脫。

桂為民批評華楚天無能。

寧可挨批評也不願再見到田淑琴,俗話說得好,好男不與惡女鬥。

桂為民問他下一步怎麼辦,他說移送法院審判。

也只能這樣。不過在審判之前地委必須拿個意見向省委彙報,看省委是什麼態度。他讓華楚天準備一個材料,他要在地委會上講幾句。

所有的地委委員到齊後,他說,董作為的案子不能再拖了,要麼結束“雙規”,要麼交檢察院起訴……大家商量個意見。

這等於說出了他自己的意見。

劉祠更說:“董作為是省管幹部,又當過地委一把手,現在我們討論他的問題是否有越權的嫌疑?……我建議,這個問題由省委來決定。”

沒有人附和,也沒有人反對。桂為民掃視了一下會場,十個地委委員臉部表情不一,似乎贊同劉祠更意見的佔大多數。

黃文潔開始發言。她是紀委書記,最有資格講話:“劉祠更同志的意見我贊成,對董作為實行‘雙規’的決定是由省委和省紀委作出的,解除‘雙規’也得由作出決定的機關決定。另外,董作為的秘書高天澤我們也調查過,沒有違紀問題,請求地委解除其‘雙規’。”

她的意見立即得到軍分割槽司令員、政法委書記、宣傳部長贊成。十一位地委委員已有五位贊同,如果還有一位附和,就等於同意。

沒有表明意見的地委委員中只有一個人可能投贊同票,那就是專員林漢水。

這個時候不能沉默,林漢水說:“我贊成大家的意見。”他沒有解釋,言多必失。這樣做也行,避免了主職幹部的不和,又表明了自己態度。

幾人發言過後等於透過。

桂為民想說反對也來不及了,少數服從多數是黨的原則,不如順水推舟討好眾人。他說:“既然大多數同志贊成交省紀委處理,那麼地委就不再插手此事……黃文潔同志提出的解除高天澤的‘雙規’問題,我看地委也用不著討論,因為地委只管副縣級以上幹部,高天澤是科級幹部,紀委自己有權決定……在這裡我要強調一點,黨委部門要支援紀委辦案,讓紀委獨立辦案。還有檢察院也是一樣,檢察機關也有獨立辦案的權力,地方黨委無權干涉,這是憲法規定的……黨大還是法大這個問題,我們一直解決不好,希望各位委員支援紀檢、檢察、法院獨立行便職權,不要無端地干涉他們的正常工作……”

散會。

會後他讓華楚天立即來見他。

不是落實地委決定,而是要華楚天接管董作為案子。剛才強調檢察院獨立辦案,目的就是要封住人口。

不允許黨委干涉檢察機關辦案並不等於他本人不能過問檢察院工作,因為他是黨的地方書記,過問檢察院工作也等於是重視檢察院工作。

一個問題兩個方面,看你怎麼樣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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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女人(1)

自責來得太晚。人在得勢時都有些忘乎所以,現在想來做了不少壞事,說好聽點是幫了倒忙。

三十九

董作為的案子一直沒有結果讓人產生種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