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還是照樣過,戲還是照常拍。比賽結束後,應方憐樂之邀,容願去她家住了兩天。
那兩天,讓容願懷疑她是不是也該找個人定下來了。
方憐樂她老公,簡直是把她當眼珠子拿來寵!
實在是受不了這兩個無時無刻不在撒狗糧的人,容願翻著白眼溜了出去,決定自己一個人逛逛這座繁華的城市。
她大學在浙省讀的,學的是計算機專業,和她從小學的南轅北轍,毫不相干。
大二的時候容願有幸前往歐洲做交換生,在那裡她遇見了白樂希。當時的白樂希還不是像現在這樣的光芒四射,她看起來很乖巧,如果不是容願在機緣巧合之下看她一個人打翻四個小混混,她可能也會這樣以為下去。
只可惜,那個時候是容願站在旁邊看著白樂希揍人。
不愧是魔都,繁華,擁擠。
算了算日子,她這邊事情結束,大概容爸容媽也該回去了。於是容願在思考,她是不是該帶點禮物回去表示她還記得自家老爸老媽。
看了一下四周,發現不遠處有一家大賣場。容願考慮了一下,決定隨便買點什麼好了,反正他們也不是注重外在事物的人。
說到底,就是懶。
容願挑來挑去,被那些琳琅滿目的商品迷的眼花繚亂。在導購員努力的推銷之下,容願扭頭就走,覺得還是帶些特色小吃回去就好。
出大門的時候,容願和一小波人擦肩而過。領頭者摘下墨鏡,仔仔細細的盯著容願遠去的背影,久久不說話,不知道在想些什麼。身旁人也順著那個方向看過去,只看見了來來往往的人群和川流不息的車輛。她的眼裡帶上疑惑,根本就不知道那人在看什麼。
“阿梓,你在看什麼?”
葉梓唇角微揚,紅唇輕啟,話還未出口,三分笑意油然而生。
“沒什麼,就是看到一個認識的人。”
那人疑惑,“那你怎麼不去打個招呼?”
伸手將墨鏡戴上,葉梓微微搖了搖頭。
“免了,我覺得她是非常非常不想見到我。”
是非常、非常、非常不想見面的人呢。
世界這麼大,人那麼多,在這裡我們都能相遇。容願,你說,我們這是不是緣分呢?
雖然這個緣分,我知道你並不想要。
從走出大門開始,容願就一直感覺到有一道視線一直緊緊盯著她。宛如跗骨之蛆,惡意滿滿。容願仔細想了想剛剛遇到的人,發現沒有認識或者眼熟的。
可能是感覺錯了吧。
她在心底這樣安慰自己,隨即又沒心沒肺的找了家路邊攤,嘗試了一下隱藏在繁華之中的美味。
唔!好吃!
還沒等容願吃個過癮,就有人來打擾她的自我享受時間。手機的震動破壞了她閒適的心情,她將手裡東西扔到一邊,擦了擦手,開啟了手機。
【二狗子:願願願願願願願願願願願願願願!】
【驕矜:不在。】
二狗子是她給秋思閔的備註。雖然她早已不在秋思閔的門下學習,但這麼多年的師徒情誼不是說散就散的。
在這些熟悉的人面前,秋思閔表現的極為跳脫。曾有一位知名老藝術家這樣評價秋思閔。
“在他五十歲的軀殼中,存在著一個五歲的人格。”
一句話概括:日常鬧騰的老頑童,別名幼稚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