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只得懦懦說著對不起……。她轉身而去, 我在後面追著,埋怨起自己的唐突與衝動,她只是快步走著,對我視而不見,更別 說是我的解釋與道歉……
就這樣,我的一時衝動壞了我們之間辛苦維繫的關係。從那夜起,她刻意躲著我,不來問我問題,下課就閃出去,也不直接去坐車,害我在站牌空等她好幾回,也不問我問題,考試前我藉故打電話到她的住處,問她準備的如何,暗示她我可以幫她準備功課,她卻只是笑笑的回絕了。我感到跟她的情誼慢慢疏遠,心中除了自怨自嘆,還有份不甘。那天一下課,我就馬上跟蹤她,就著天雨濛濛傘花的掩護,我跟蹤著她那粉紅色的小傘,跟她進了圖書館,上二樓,我跟了上去,見她低著頭讀著雜誌,我繞了過去,挑了個可以看到她的角落,也抓了本雜誌讀了起來,眼睛餘光則掃描著她。我終究不適合幹跟蹤的工作,低頭讀了一頁文章,再抬頭時已芳蹤沓然。我快步走到窗戶一望,粉紅色傘花已經快步走出校門,我急急抓起傘追了出去,也不及撐傘就跑了起來,追到她身邊。
她見我一身雨淋狼狽樣,就停了下來。我喘了喘氣,對她說:
“我追的你好苦啊!”
“我又沒叫你追!”,她幽幽答著,語氣有點哀怨。
“是呵~都是我自己太傻!”,我忿忿說著……
“……”,她不答,慢慢往前走著。
“對不起!”,我陪著不是。
“……”,她仍不答。
剎那間我驚覺對於她的內心世界我所知有多麼有限。我不明白她為什麼把我推開,如果她對我有好感〔我感覺的到〕,她為什麼不理我、甚至她為何生氣,以及為何我這麼在乎她?是我真的愛上她了?還是隻是不捨這份友情?抑或僅是不甘於自己被“拋棄”不理的不舒服。我無言,覺得再跟下去只是徒然,遂止步下來,望著她慢慢走遠。
四月臺北的春雨霏霏,我恁這絮雨如絲飄在身上,僅覺眼眶有盈淚的衝動,好像那枚越行越遠的小粉紅花,終將落墜於地,化為春泥,一去不返。
第二章
我知道我嚇著她了。
在同學心目中,我是屬於有資格玩愛情遊戲的那種人。撇開外表不談,因我雜學甚廣,雖不精通,但至少在很多女生心目中,算是那種懂滿多的,有腦子的帥哥。加上我會打屁,還算有點幽默感,所以很容易跟人家打成一片;加上五官也算端正,長相又斯文;至少照鏡子時不會嚇到自己。有時對著鏡子也會自憐自戀起來。長到這麼大,單戀次數到不少。也學著跟人家交女朋友,但就是聯誼,看電影,吃飯,跳舞那一套。大概自己條件還不錯,每次跟女孩出去,多少可以吃吃豆腐,小則拉拉小手,大則親親嘴,甚至……。哎~~就是沒有遇過把我推開的那種,而她——蘭——是第一個。
夜路走多了當然會遇到鬼,像我這麼花心的男人,失戀的記錄也必不少。反正只有第一次比較難過,認識一個德育護專的,也是去聯誼認識的。跟她拍脫一陣子後才聽她說有男朋友,還拿照片給我看。心高氣傲的我不能忍受這種挑釁的行為(什麼跟什麼……跟我展示?示威?威脅?),遂很瀟灑的跟她說再見。說好還是好朋友的,自尊心卻讓我不想跟她聯絡,好像這個人已經從我生命中消失,揮發一般。直到有一次吧!?走過仁愛路,經過一家常跟她去的Coffee Shop,猛然想到什麼。就站在窗外面看著習慣跟她坐的位置:靠窗,兩張長背椅,一隻小茶几,綠格子桌巾,桌上一瓶插著幾朵薔薇,花瓣凋零滿桌。想著想著自己竟有想哭的衝動。於是一個人呆呆走著,自仁愛路而下,一直走到中正紀念堂。這大概是印象比較深的一次失戀吧!?若說幻滅使人成長,我成長的方式卻是談戀愛;避免幻滅的方法就是淺嘗即止。不要把自己的心掏出來,大家談談戀愛做做遊戲,讓情感有地方宣洩,就是不要當真。好比打場籃球,渾身弄得汗流浹背,體力耗盡了,打爽了,在旁邊喘息時,who care剛剛比數多少。不管別人說我花也好,罵我遊戲人生也好…… I don't care……這是我的戀愛籃球哲學——你可以為好玩,爽打球——就是不要就是不要為了那鍋分數打球——打起來不爽,也不好玩。談戀愛也是如此。
人不痴狂枉少年。我以自己這樣遊戲的態度為樂為傲。我還年輕,心情還不定;學著張清芳拉高嗓子唱歌。年輕的心是不易定不想定呵~~~~。只是想談戀愛,想知道心疼心碎的滋味,物件是誰,找呀……找找找……把心掏出來……不可以……只能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