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並沒有什麼可計較的。
當初放手的是她,所以這樣的結局,也理應由她來承受。
如果承受不了,那就不要去想。只要不去想,她就會好受很多。
幾天裡,她一直將自己關在屋裡,閉門不出。
原本此次紐約之行的計劃,也因為她的萎靡不振,徹底泡了湯。
然而,幾天後,她卻想通一般,終於從自己的房間裡走出來。
“我想去高興的地方,我想笑,我想過得輕鬆一點。”她這樣對守在客廳裡的翀霆說。
她開口的時候,看見他眸子裡的光亮,帶著欣喜的色彩。
那一刻,她看清了他的執著,也看清了她的自私。
她其實一直知道,他就在那裡,只要她一句話,他就會赴湯蹈火。
她一直一直,接受著他對她的好,卻連一句敷衍的話,都不曾說過。
他果然打點好一切,領她出門遊玩。
時代廣場,中央公園,自由女神像,布魯克林大橋,動物園,遊樂園。
那些過去在電影裡看過的地方,他陪她一處一處細細遊覽。
站在帝國大廈頂層,當整個城市,都具象成眼前一片完整的風光,她終於暗暗在心裡念道,“我要放下了。”
這一切,我都要放下了。
他們在紐約的最後一天夜裡,去百老匯大街的戲院看歌劇。
歌劇的舞臺設計,是TING的同事。
那是幕實驗劇,儘管小眾,講的卻是一對青梅竹馬經歷諸多波折,終於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故事。
故事是出喜劇,然而滿場的歡聲笑語中,她卻偷偷熱淚盈眶。
那一天,是某人訂婚的日子。
那個某人,曾經也許她一生一世,永不分離。
他們曾經有過最好的時光,也有過最難捱的時刻。
但是現在,一切都成為過去。
所有美好的,不好的,所有承諾,統統過期。
她流淚的時候,身邊的人伸過手,將她的手緊緊握起。
他的手心,乾燥,柔軟,有令人安穩的溫度。
她由他握住,沒有再逃避。
那天夜裡,她迷糊中,夢見自己接到了一個電話。
那個曾經深入骨血的聲音,在大洋彼岸,稀疏著,渙散著,聽不真切。
她卻好像仍能記著,他一遍遍,喚她的名字時,低沉而悲涼的聲線。
就好像,曾幾何時,她是他的珍寶,到如今,依舊沒有改變。
那樣的珍惜,好像要將她的名字,刻到他的生命裡一樣。
然而,那終究都是一場空。
chapter 42
夜裡十一點,盧朝露在同安路某家夜店門口停下,深吸一口氣,她推門進去。
四五月份的夜裡,其實還是有點涼,她的後背卻已細密一層汗珠,一直燥熱到心裡。
夜店此時卻正是熱鬧的時候,燈紅酒綠,勁歌熱舞。那些都是她頂喜歡的,可現在,只讓她覺得越加煩躁。
幾個月前,她在這家夜店裡認識了現在的男友。他年輕,帥氣,有派頭,揮金如土讓她迷得七葷八素,他應允她很多東西,然而,它們一件都沒有達到,他就突然單方面斷了聯絡。
這個時期,她的同學們,應該正是在學校進行最後一輪複習,準備向高考挺進的關鍵時刻,然而同為高三考生的她,卻早已放棄了大學的路,只因為他曾誇下海口,要捧她出道,要給她飛黃騰達的將來。
那個將來,他描述的太美好,太真實,談起來的表情又太輕易,輕易到讓她已經死心塌地認定那即將到來,然而,他卻在這個時候斷了聯絡,她像是被扎破的氣球,搖搖晃晃,平生第一次,感到真實的恐慌。
十幾天來,她幾乎瘋了般到處打聽他的行蹤,終於聽到有人近日在附近見到他的訊息。她幾乎是大氣都不敢喘地奔來,果然在門口看到他的車子。她進門,在角落裡仔細觀察,終於看到他的身影,然而,他的身邊,卻貼著一個陌生的年輕女子。
“家輝!”她大喊一句,蹭蹭蹭幾步上前,眼裡幾乎要噴出火來,可他聽了,從酒杯裡抬頭,瞄了她一眼,眼睛裡的驚訝稍縱即逝,取而代之的,是幾絲反感。
盧朝露愣了一下,為他的反應,他身邊的女人也抬眼上上下下打量她一番,而後又回過頭去,往他嘴裡餵了塊果肉。
她今天沒有打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