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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不會也把我的屍體給撿回來?

我要和他一起死,他卻不同意——桑桑,我們要一起活著。

黃花城的殘壁邊,他鬆開手,置身事外般地遠離我,對我說——我們分開走。我鬆了手你也不許害怕。

一前一後地走,他又設問——如果我現在不小心掉下去了,你自己會不會繼續往前走?

我不走,他認真嚴肅深沉——你得繼續往前走。你得答應我,沒有我,你也得活下去。

雜誌上風光迤邐的A國B島,他說——桑,咱去那兒做島民吧。

爸媽不接受他,他對我保證——我沒把握許你榮華富貴,也許我們將來就是普普通通的人,過普普通通的生活,可你會過得比我好。

還有,他說了一半就被我不安分地打住的話——如果我爸媽不同意我們的事,我也會……』

回憶錄裡,這些細節驀地一個個跳脫出來。高錚,現在請你告訴我,如果你爸媽不同意,你也會什麼?會去跳水?你這個沒腦子的,你還真以為自己是戰神吶!!

遲鈍,我為什麼這麼遲鈍。好像我現在還不能去死。

我迫不及待地拿出那張我一直不敢拆封的碟,放進播放機。原聲吉他的開頭,清澈音色的漸變,毫不做作的刮盤,逐步的整體過渡——我們的後海“初夜”完完全全重現我眼前:他騎著他那輛二八載我遛彎兒,他說我是他的大粉紅,他吃高飛的醋,他捏著我的胸看我求饒,他守著貓在他懷裡睡覺的我徹夜不眠……這是那個夜晚,我們第一次正式約會的夜晚,他也都記得清清楚楚,用他最擅長的形式表現出來,資料刻盤,封存,永久的紀念。

整張專輯結束,我終於淚流滿面。

碟是四月出版的,那是他找我“正式分手”的時日。我抽出歌篇,翻開,角落有DJ簡介,不長,大部分內容我都熟知,除了最後一句:“這是高在電子樂界的最後一張專輯,此後他將轉行於單車界並於春季前往A國參加熱身賽,對此他期待而興奮地開起玩笑:聽說那裡產的羊羔毛手套是相當好,比賽之餘我得goforthegloves。”

表弟從英國放暑假回來有好幾天了,我媽說他還沒倒過時差來,可我顧不上這許多。有些問題,我得問他,現在立刻馬上。

好說歹說他也不出來,我親自上門,把他堵在被窩裡。他睡眼惺忪,“老姐,不就小半年沒見你老弟麼,至於這麼思念我啊?”

我遞給他一瓶冷礦和一杯咖啡,“你起來,精神精神,我有正經急事兒問你,快。”

“姑奶奶啊求您了,讓我再睡會兒吧。”

“不行。幾句話就走,我走了你繼續。”我用那瓶冷凍礦泉水往他被子裡亂捅。

“哎喲哎喲服了你了,”他敵不過,認了輸,坐起來,“嘛事兒啊這麼猴兒急?”

“你們原來一塊兒玩公路的,有個叫高錚的麼?”

“有啊,”他接過咖啡一口就咕嘟下去,跟漱口似的,“高大少。認識,太認識了。”

“他……公路的技術……怎麼樣?”

“在我們這幫人裡,頂尖。但說句實話,我可不服他,”他來起精神,“裝備那麼好,當然成績也好。”

“那他也玩……DH吧?”

“喲,內他可真是高手,比公路玩得好,這點我不服可真不行——膽子大,夠猛,夠不要命,在香山見識過好幾次。”

“那要是…要是他…騎著公路……在下坡山路上速度太快……脫離幹道,飛出去……山面陡峭,還有…很多山石……”我提心在口地問,“這還……還有的活麼?”

“沒有。”他考慮都不考慮,乾脆得很,“準沒命。車不是這麼玩的,險不是這麼冒的,極限不是這麼挑戰的。”

“沒命……沒命……”我無意識喃喃,強行自定,最後一問,“‘goforthegloves’是不是俚語?”我在詞典裡找不到,只得問他。

“對,俚語。”小留學生非常歡樂地肯定我,彷彿英雄有了用武之地。

“什麼……意思?”

“鋌而走險,孤注一擲,置之死地而後生。”

作者有話要說:看到一些令我歡樂無比的留言,摘來跟大家同樂:

『網友:原來——只想問問,那個以後回來的高錚,會不會是被迫整容後的?

網友:yaho——真的把人寫死了嗎?

網友:不得不冒泡——如果戰士死了,桑桑也必須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