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第一本實體出版作品啊,還真是不錯呢!
而新書《佛本是道》的情況也相當不錯,成績節節高升,試水推薦直接上了仙俠的分類強推。
當然,仙俠的分類強推要求比都市的簡單多了,畢竟新書少,有成績的更少,直接上分強也沒人說什麼,畢竟佛本的成績放在那的,字數也夠了。
於是第一週推薦,就直接碾壓了同期作品,收藏漲幅破萬,總收藏快兩萬了,這才十萬字不到!
南湖是打算把這書往死裡推了,除了分強以外,還給了一個新書免費頁客戶端,下週準備網站首頁七頻推,再給一個客戶端,然後直接書架+三江,最後強推上架!
沒錯,他都已經安排好了!
過分?不過分吧!
推薦位給成績好的書,怎麼能說過分呢?
然而這時,卻爆出一個震驚業界的訊息
查某狀告著名作者楊志作品《此間》,侵犯其著作權,並且索賠五百萬!
第一百九十九章 侵權與否
一時間網文界風聲鶴唳。
特別是寫武俠同人的讀者,簡直嚇尿了,生怕自己成為下一個被告,一夜之間,同人作品全部被勒令下架,可謂是元氣大傷。
就算到時修改完畢放出來,恐怕也不復巔峰時期的成績。
無數武俠同人作者頓足捶胸,而其他型別的作者也心有慼慼之餘,也有一種兔死狐悲的感覺。
到底有沒有構成侵權,趙謙不是專業人士,這個就不清楚了。不過當事人楊志,第一時間站出來微博發文道歉,表示當年自己的孟浪,給查先生帶來了諸多不便,願意和查先生友好協商。
一方是馳名已久的武俠小說大家,另一位則是登頂今年作家富豪榜榜首的暢銷書作者,瞬間引起所有媒體乃至大批網民的關注。
這應該算是國內首例同人作品侵權案吧。
和前段時間醬七的抄襲案不同,楊志本人確實使用了相同的人名和人物關係,並且他也承認了、道歉了。醬七則是抵死不承認。
網上針對這件事,意見分成了兩派。
一派認為並沒有構成侵權。
理由是除了人名相同以外,楊志的作品,並沒有與原作劇情有任何的相似,除非人物姓名被查某註冊商標,否則著作權不保護文學作品中的人物姓名。
而楊志的作品也沒有對原作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沒有對查某原作造成名譽損害,所以不算侵權。
另一派則始終認為侵權了。
理由是在某一作品中,超過三個原著相同人名、地名、場景還有人物關係的,便可以算作同人作品,同人作品本身就是侵權的。
如果是娛樂性質的同人作品還好,問題是《此間》屬於商業性盈利作品,當年還出版了,現在更是要改編成電影,這麼大一塊擋箭牌,別人看不到才怪。
如果查某死了還好,問題是他現在還活著,著作權還屬於他本人,所以起訴侵權很正常。
就連龍空論壇上面,也鬧得不可開交,諸多作者群裡也在討論這件事。
有人問,為什麼其他人都不告,就告楊志?
大部分答案都是說:豬養肥了,該殺了!
趙謙並沒有參與討論,其實說到底還是誰錢多,誰請的律師比較厲害,就誰的贏面比較大。
不過他猜測楊志肯定會跟查某人和解的,至於會付出什麼樣的代價,就只有當事人知道了。
京城,某高檔咖啡廳裡。
楊志和當初幫忙出版小說的出版公司周總編對面而坐,這次除了楊志本人以外,出版公司也在查某訴訟的被告行列。
周總編眉頭緊皺:“真打算答應對方的賠償條件?這可是五百萬啊,還要銷燬所有出版書籍!我看查老頭是得了失心瘋,以為這裡是香江那彈丸之地,可以任由他肆意妄為?”
楊志嘆了口氣,扶了扶鼻樑上的無框眼鏡,淡然道:“先和對方協商下吧,這個口子起訴,肯定有所需求。”
《此間》剛放出風聲,要改編電影,然後就收到了法院的傳票,換做誰都會不高興。不過這事確實是他理虧在先,現在要想的是怎麼把損失降到最低。
查老頭今年都九十多了,還這麼蹦,也是沒誰了。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我已經派人去跟對方聯絡了,等結果吧。”望著窗外人來人往的大街,楊志內心並沒有表面上那麼平靜。
關於同人侵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