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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斌良局長收寄信人位址列空著。引人注目的是,信封上的字是清晰工整的鉛印字,再仔細看,好像是從什麼報刊上剪下來粘上去的。苗雨在旁:“奇怪,誰寄來的呢?”李斌良不說話,急忙從信封裡掏出信,信的內容和信封一樣,也是從報刊上剪下來的字貼上的:尊敬的李局長:向你提供一條重要破案線索。鄭書記的老婆孩子是馬強找人殺的,在出事前三天晚上五點多一點的時候,馬強帶凶手打過眼,兩個人戴著頭盔,開著一輛灰色摩托車。兇手個子較高,將近一米八。我是因為相信您,才給您寫這封信的,請您也相信我,我親眼看到了他們。不過,馬強不可能是主謀,他的後邊還有人,就看你們能不能挖出來了。結尾乾脆利落,或者說非常突然。

苗雨:“這是怎麼回事啊?”李斌良呼吸急促地思考著。秦志劍:“信是郵局送到值班室,值班室轉給我們的。斌良,你知道是誰寫的嗎?”李斌良搖頭:“我在山陽沒有認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