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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部分

覺我的這本書寫的不錯,賞個萌主啥的,一個萌主當天加更兩章,雖然老飛感覺不太可能……

自從轉行開始寫都市,還沒有過萌主這種存在呢,哈哈。

以上加更,我是肯定說到做到的,從10年開始全職寫書到現在,老飛沒有斷更過一天,欠過一章章節,人品還是很堅挺的,請大家相信我吧!

廢話不多說了,希望大家可以多多幫忙,多多支援老飛,支援正版,你們的支援,就是我繼續寫作的動力,全職寫書,傷不起的啊,尤其是今年還想要孩子,為了賺一些奶粉錢,請大家多多支援吧,拜託大家啦!

最後再次感激一下編輯大大,各位書友!拜託,拜託大家的支援啦!

第一百九十八章:挑歌(求首訂)

有人會說,鄭文哲這抄歌,臭不要臉。

也有人會說,鄭文哲就這麼把歌賣了,沒有把歌的能力最大化,他這是缺心眼的表現。

鄭文哲承認自己是有一些缺心眼,有些過於耿直了,主要是因為,他真的沒有把這些歌當回事,也許在有些混娛樂圈的人看起來,這些歌給鄭文哲那真是白瞎了。

用句比較風騷的話來講,每一首歌其實都是作詞、作曲人的孩子,就算是自己不能將自己的孩子發揚光大,那也是考慮再三,然後找信的過的人,才可以把孩子託付過去。

反而鄭文哲有些太過於不在乎了,事實證明,鄭文哲……就是不在乎。

他在乎什麼啊?就像是那些說他臭不要臉的人所說的一樣,這歌又不是他作的。

況且這些歌他給出去了,又不是不收錢,錢他還是照賺的啊。

這就好比,他在路邊走,揀了一堆磚頭,這堆磚頭在這個世界是沒有主人的,這時有個人過來說,我要買你的磚頭,這些磚頭,一塊如果自己炒作,自己忙活,窮盡一生的心血,一塊可以賣一百萬,這人說不用你麻煩,我直接八十萬一塊買走,他幹啥不賣啊?

有那個時間,他練習打拳,一場比賽,可以買半堆磚了,他有什麼好糾結的……

他的重心不在這裡,所以他自然就不是很在意這些毛皮的事情。

現在一聽說要歌,五首,如果是別人得考慮一下,但鄭文哲大手一揮,沒啥問題。

“真的?那太好了,我們什麼時候可以聽的到?”聽到了鄭文哲的話,江冰也不禁興奮的叫了起來,她們的第一個目標,實現了。

“現在就聽吧,我去訓練,挑好了告訴我。”看了一下時間,已經兩點多了,鄭文哲要去訓練了,然後隨手把自己的電腦打了開。

鄭文哲的電腦,是相當的不錯的,也算是他除了吃之外,花銷最大的一項。

他的電腦是外星人的,花了他兩萬五千多,i7的7700cpu,gtx1070的8g獨顯顯示卡,16g的記憶體,1t硬碟外帶512gssd的固態硬碟,可以說在家用機裡面,已經相當的恐怖了。

他買這個電腦的時候,並不是因為它實用,它快,就是因為它貴……

單純的沒有因為什麼,就是為了消費而消費,原本想買回來玩lol什麼的,不過天天忙他沒有時間,所以有的時候就拿這個電腦做一些歌之類的。

他畢竟在天雲公司裡面學過一段時間,雖然不是很專業,但擷取一些原音,然後錄一些歌是沒有問題的,這些天晚上有的時候結束的比較早,他想起來就錄兩首。

不知不覺間,這個電腦裡面也有四、五十首歌了,他還把自己當初在天雲公司錄的歌,倒了進去,電腦裡面差不多一共有將近一百首的歌。

就算一首歌三分分鐘,想要全部聽完,也得五個小時,鄭文哲可沒有時間在這裡耗。

雖然有些不爽,鄭文哲就把她們扔到了這裡,但三個女孩還是開啟了檔案一個個的聽了起來。

而越聽,她們的臉色就越難看,不是因為鄭文哲的歌不好,當然,錄的可能不是太好,但歌,說實話,她們不是聾子,可以說鄭文哲電腦裡面的歌,任何一首歌拿出去,賣40萬外加10%的版權分成,都算是低的,這裡有一百首,那這些歌,就值四千萬,而那百分之十的版權分成,可以輕易的幫鄭文哲賺的錢,突破億這個數字。

億啊,這個字啊,很強悍,要知道nzg現在最火,她們想要賺一億,也得跑斷腿,唱破嘴,最主要的是,公司要分兩成,然後剩下的,她們還得去分,分到個人的手裡,頂多千八百萬的,而鄭文哲幾個月的時間,不聲不響就鼓弄出了價值上億的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