嗎?覺得對不住她嗎?如果在以前她很可能這樣想,可現在她總認為他是抱著另一個目的,那就是替匡小嵐求情,求她撤回對匡小嵐的起訴。
因此當她看到駱羽走了進來,她在稍微愣了一下神之後就上了床,不想理他。他走了進來,走到床前,把花放在床頭櫃上,然後對她說了句什麼,她裝做沒聽見。奇怪的是直到臨走他都沒有替匡小嵐說一句求情的話。
從馮嬈那兒回到公司,駱羽想忘掉這些事情,一門心思地工作。他覺得自己的工作已經給耽誤了,再不能耽誤下去。可就在這時趙律師打來電話,說他已同意接手匡小嵐的案子。
就在兩天前,他去了一趟趙律師那兒,他得給匡小嵐聘請個律師。他把匡小嵐的情況跟那姓趙的律師說了一遍,那姓趙的律師說:“你這可是找對人了,不跟你吹牛,可以說在上海城裡打這類官司我最拿手,就在前一陣子我就接手過這樣一個案子,是崇明某個農場的一個父親含恨打死親生兒子的事,他那兒子初中也沒讀畢業,好逸惡勞,整天在社會上閒逛,沒錢用了就回家找父母要,父母拼命打工,掙的錢還是不夠他在外面揮霍。他一回到家就是要錢,不給就打,把老父老母挨個打一遍。後來有一回,他把老父老母打了一遍也還是沒拿到錢,他們其實沒有一分錢,哪怕有一分錢都會給他,可他不信,挨個打了一遍還不解氣,就把他們綁在椅子上,是把他們的衣服剝光了然後再綁在椅子上,把自己親生父母的衣服強行剝光了再綁在椅子上,綁了一天一夜,直到他們答應出去借錢給他才肯鬆綁。他父親實在氣恨不過,於是就趁他熟睡之際,用洗衣用的木槌把他砸死了。這是一例故意殺人的案件,情節相當嚴重,可是經過我的辯駁,審判長最終只給他判了7年徒刑,這個案例在業內引起了轟動,不知你聽說過沒有?”
駱羽如實答道:“我沒聽說。”
“沒聽說也沒什麼,畢竟你是圈外人,不太關心這類事。”
那趙律師的嘴皮子特別利索,他說話的時候駱羽都插不上嘴,只有聽的份,末了他說:“幸虧我們很談得來,要換了別人,光是說這一通話我就要收他一兩千,你也知道,律師的諮詢費是很貴的,何況是我這兒。”那趙律師最後說,“不瞞你說,找我打官司的人特別多,至於你這件案子能不能接手,我還得排一排,看能不能把別的案子往後挪一挪,先辦你這件。”趙律師叫他回去等電話,“我先跟那些當事人說說,他們要不同意的話,你的案子就只能往後拖,只能排在後面。”駱羽說:“沒事,你什麼時候有空就給我打電話好了。”駱羽差一點就去找了別的律師,如果不是因為去看馮嬈,不是因為要抓緊工作的話。
趙律師在電話中說他不僅答應接手這件案子,而且明天就要著手辦理。“明天,你跟我一起去找當事人瞭解情況。”
駱羽說:“行呀,明天我陪你去好了。”
駱羽心想他之所以愛吹牛,可能真有兩下子,他急於想讓人認可,想讓人瞭解,就迫不及待地自我吹噓。駱羽最終決定聘請他,是看重他辦過類似的案子,有一定經驗。心想照他吹噓的,只要也能給匡小嵐判上7年就好了。
第二天,駱羽應約與趙律師一起去閘北區看守所去看匡小嵐。趙律師沒車,坐駱羽的車,坐在車上他說:“你別看律師的收費很高,其實除去一切開支,掙不到什麼錢。”駱羽沒吭聲,不想跟他閒聊。趙律師似乎也意識到了,於是又和他說起匡小嵐的案子。
“法律也是講究個情與理的,尤其是在中國這樣一個現實社會,情與法有著許多模糊的地帶,所以關鍵是要以情打動審判長,那樣他就會在宣判的時候儘可能地減輕罪刑。我上一個案子之所以成功,就是因為那審判長給我有理有據的事實打動了的緣故。”
趙律師分析,匡小嵐的這件案子關鍵也是要設法贏得法官的同情,為此他決定專程去一趟她的老家調查取證。“比方說可以發動那些父老鄉親聯名寫信向法官求情,要讓那些父老鄉親說出她的父親匡雲龍是多麼十惡不赦,這樣比她自己說出來要有力得多。”
“那她掐死馮嬈這件事呢?”
“這件事也沒什麼難的,因為馮嬈沒給掐死,掐死與沒掐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所以現在的問題是要她一口咬定只是嚇唬嚇唬她而已,她是在受到要挾的情況下實施反要挾,這與故意殺人、殺人未遂的性質完全不同。”
趙律師保證他有十足的把握幫匡小嵐減輕罪行,“當然最終她還是免不了要坐牢的,她畢竟犯了法。”
駱羽問:“你看她最多會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