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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賣幾把,絕無商量餘地。給多少錢也不賣。

第89章 向趙國前進

礱谷不妄咬牙挑了一柄最入眼的。籍羽和季渙也都果斷選擇了一柄。

四把劍都選定之後,老叟才捧出一隻一尺長的漆繪盒子,遞給宋初一,“這是你要袖劍。”

袖劍之所以稱之為劍,主要是因為比匕首要長一些,劍身也較薄。

宋初一放下巨蒼,接過漆繪盒,剛開啟一條縫隙,便有似乎有雪光映照出來,然而當整個盒蓋開啟時,卻只見到了一把不足一尺、普通至極的袖劍。

這把劍簡直凡俗到了極點,巨蒼雖然顯得鈍,但好歹整體看起來威猛霸氣,而盒子裡的這把短劍,似乎任何一個三流鑄劍師都能輕鬆鑄造。

“這把劍瞧著磕磣了點,但它實用。”老叟見宋初一居然神色不變,心裡舒坦多了,覺得總算遇上個識貨的,也不枉他忍痛割愛。

“多謝前輩!”宋初一立刻將盒子蓋上,轉交給籍羽,生怕老叟反悔似的。

“好小子。”老叟越發歡喜,道,“就衝你有一雙慧眼,老夫便把零頭抹了。”

想要恭維一個鑄劍師,最好的辦法不是嘴上拍馬屁,反而是像宋初一這樣的表現出強烈佔有慾舉動更令他覺得受用。

雖是使了點小手段,但作為回報,宋初一笑道,“如此真要謝過前輩了,其實小子這裡還有兩個先父珍藏的酒方,既然前輩如此抬愛,小子願獻於前輩!”

老叟眼睛一亮,哈哈笑道,“好爽快!老夫喜歡,那把巨蒼乃是老夫一力打造,便贈與你了,分文不取。其他幾把劍均是旁人鑄造,我不便做主。”

宋初一沒想到老叟竟如此痛快,連忙甩開寬袖鄭重的施了一禮,“前輩灑脫,懷瑾便不掃興,但此恩情,懷瑾必然銘記在心。”

“小事耳。”老叟說著便拉宋初一去寫酒方子。

宋初一對這老叟其實也所知寥寥,但喜愛烈酒之人,性子多半也是豪放不羈,所以她便試了試。

士人結交,錢財乃是身外之物,求得就是一個爽快。尤其是鑄劍師,對於傾力鑄造出來的寶劍都有一種難以言說的感情,難以割捨,因此老叟雖然手裡有許多劍,卻從來不立刻售出。他需要一段時間緩緩心情。

然而,鑄劍師也是這世間最富熱情的人,他們有時候錙銖必較,一口價錢寧死不改,但有時候遇見英偉人物,或者合脾氣的人,亦可能會將劍白送出去。

最重要的一點,是讓他覺得你配得上他所鑄之劍。

這一點看起來容易,卻又極難,其實宋初一也只是碰運氣而已。

原本五把劍共八百七十金的價,最後以七百金購得。

一百七十金也是一筆鉅款,省下來便是賺了一筆。

離開鐵鋪之後,幾人歡歡喜喜回了驛館。連一向沉穩的籍羽,眼角都是掩不住的笑意。

大多數男人對於兵器有著與生俱來的熱情,俗話說千金難買心頭好,尤其是他們三個這樣,要麼經常領兵作戰,要麼醉心強兵,忽然手握世間難得一見的利器,如何能不熱血沸騰?

回到驛館,在白平的作陪下用完一頓豐盛午膳之後,車隊已經整裝待發。

眾人略休息了兩刻便啟程。

因宋初一要求不要太張揚,白平送他們從北門出城後,便立刻返回城。

陽光有些蒼白,映著茫茫雪原,耀白的光線令人睜不開眼睛。風不算大,但是天氣極冷,道路上的冰結的厚實,車隊並不能行的太快。不過他們只需要在天黑之前到達落腳點即可,那處並不算遠,所以不著急。

官道上偶有人往來,卻都百人以上的大商隊,因此宋初一這一支倒也並不顯眼。

一路平順,暮色之時剛好到達一處行館。這行館建在一大片牧馬場的附近,商隊只需要出極少的錢財,便能夠在此落腳。

但是這種行館有個弊端,它沒有獨立的房間,只是用木板簡單割開一個個半封閉的小空間。

天氣一放晴,商隊便活躍起來,宋初一他們運氣顯然不好,屋內已經人滿為患。

宋初一便決定下去活動活動筋骨,夜裡在馬車上睡。

不過夜風漸起,不能待在外面,季渙帶著幾個護衛,好不容易在屋內找到一小塊地方。

眾人最先注意到的不是他們,而是一頭體型極大的雪狼,體格健壯,渾身色澤雪白油亮,狼獨有的漫步姿態顯得霸氣十足,只是腦袋上被剪禿的那一塊陡然將這份霸氣削弱至底線,附帶還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