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來告訴某些人,今後再敢陷害老子,看看你們的前車之鑑。
一家經紀公司、一家報紙、一個經紀人、一個藝人;一次倒下兩個,殘廢兩個,你們害怕嗎?
哼!你們這群渣渣們。
第一次進法/院,第一次依原告出現,整個故事沒有曲折,一切水到渠成。
王夢舉手或者點頭結束了此次的審判,夢工廠的法律部門全權掌控。
法律部自從成立後,沒這麼風光過,總不能盼著公司打官司吧。
現在有用武之地了,而且還不需要費神,證據太充足了。
就說此刻的花小雨和楊同宇吧。
開始兩人堅決不承認,當錄音放出來後,花小雨哭了,哭的最慘的一次,楊同宇傻了,傻的幾乎癱瘓。
這都被人錄下來了,還說啥,沒話可說了。
現在只祈求自己可以判的輕鬆點,不過當法官宣佈花小雨罪名成立,並依法判處罪名後,花小雨崩潰了。
“王導,我錯了,我錯了,我再也不敢了,您放過我吧……嗚嗚……我豬油矇住了眼,我混蛋,我該死,您放過我吧,我錯了,我後悔了。”花小雨失去理智的掙脫。
要不是有警察把她摁住了,指定跑到王夢面前跪下了。
真的怕了。
“啪啪……”聲不斷響起,花小雨開始自殘的打臉了,且每次都很響亮,自然不敢作假。
惻隱之心誰都有,王夢對女人,從來都會能原諒的就原諒,實在忍不住的就不理會,但花小雨,是他第一次感覺反感的一個。
可愛的女人是世界九分的美,怎麼就有這樣的人呢?王夢很不解。
咬牙說:【“情理方面我可以原諒你,但法律方面你不可饒恕。我們人的一生都會做很多的錯事。無心的錯,構不成重大失誤的,也不會被法律追究的,我覺得不僅是我,我們所有的國人也要有一種仁愛的態度,去試著原諒。
但是,你的錯已經超出了,我可以原諒的範圍和法、律的約束,所以我很難原諒,我原諒也沒用。
法、律的存在,從它有的那天起,從來不是為了判罰人,而是一種警告和督促的作用。法/律不是冷血的,而是溫馨的,是它的存在,讓我們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也讓我們共同的家園,很好的維持下去。
你的做法,我不能原諒;你藉此事件帶來的不好風氣,社會不能原諒;你觸犯的原則,法律不可原諒;我找不到原諒你的理由。
你後悔我知道,你不甘心我知道。
我只想說——後悔有用的話,要警察何用,要法律如何存在!”】
王夢裝逼也好,真情流露也好,當這這些話說出來後,不管是法/官和記者,都報以熱烈的掌聲,因為說的對。
“啊……我不甘心啊……啊……”花小雨再鬧騰也被帶走了,所有的一切晚了。
接下來楊同宇的審判,和海大傳媒以及【第一視覺】,都得到了應有的問責。
他們倒是不像花小雨那樣,只是楊同宇更慘,幾乎心死了。
現場……
震撼太大!
海大傳媒和【第一視覺】,因涉嫌誹謗與惡意誣陷,被宣判整改,時間為一個月。
這樣的審判出來,海大傳媒鬆了一口氣,幸好不需要賠償王夢的精神損失費,這一方面王夢沒起訴。
若那樣性質就變了,會被某些別有用心的說成王夢見錢眼開。
但對於【第一視覺】就慘了。
一份雜誌報紙,你整頓一個月,可以說毀了一半,再加上這樣的名聲,今後誰還看你的報紙。
至於楊同宇的宣判,罪名成立,由於情節惡劣,為社會帶來了很不好的巨大影響,有期徒刑兩年。
幾乎毀了,出來後也沒臉在經紀人圈子裡混下去了。
別的罪名或許不會,但現在這樣的罪名誰敢用。不說用了就是和王夢過不去,更離譜的是,這樣的經紀人那個明星都不敢用,開玩笑用這樣的自毀前途嗎?
宣判的很快,也沒人選擇不服上訴。
以至於,開庭加審判用了很短的時間。
當塵埃落定,王夢走出法院的時刻。
莫名的,記者的眼裡看王夢變了,金秋的十月,魔都雖說不如北方那樣的直接感受。
但大家都不由自主的,感到一股肅殺的氣氛,轟轟烈烈的批判和爭吵,終於在今天畫下了句號。
王夢證明是無辜的